6800元近60天的考公考编课程,仅上了不到1/3便停课,退费困难,且校方称需按照协议中消费者单方面提出终止协议的条款退款……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接到投诉,消费者花费6800元购买的事业单位考试课程,销售老师承诺的在职班周末线下课仅上了14天便因校方问题停课。更令消费者不满的是,在提出退费时,校方拒绝按未授课天数退款。声称如要退款,按协议中消费者单方面提出终止协议的条款退款,以每天400元的标准扣除已上课费用。

在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华德榜创始人宋向清看来,教育培训尤其是考公培训,是服务消费中需求刚性极强、客单价高、决策链路重、结果预期极强的核心品类,也是最容易出现供需矛盾、消费纠纷的典型领域。它本质上不是"买商品",而是买确定性、买效率、买上岸概率,消费者愿意为"上岸"支付高溢价,也因此对服务质量、教学效果、履约承诺抱有极高期待,这也让它成为服务消费里情绪价值与结果导向双重绑定的特殊品类。由于课程效果难量化、退费条款复杂、宣传与实际落差大、合同陷阱多、监管取证与追责成本高,消费者与机构之间的权责天平往往并不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提出合理主张并请求退费。若培训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培训课程费用,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培训机构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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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违约停课无人通知

张蕾曾两次选择华图教育,没想到第三次报名考公培训课时"踩雷"。张蕾在贵州一家事业单位担任合同工,为争取更稳定的职业前景,张蕾决定参加2026年3月贵州省事业单位联考,希望借此机会进入编制内。

2025年8月,张蕾通过官方咨询渠道联系上华图教育位于贵州一家学习中心的销售王老师,对方起初向她推荐了多个全职课程。由于自己仍在职工作,张蕾向王老师说明了个人情况,并表示希望获得适合在职学员的课程方案。几日后,对方发来了一份针对在职学员的课程安排表。

根据张蕾提供的截图,销售老师表示:"10月1日开课,课程专门针对在职同学,仅在周末授课。"销售老师一并附上了课程安排。

张蕾看过课程安排后,明确向销售老师表达了自己的顾虑:线下课程仅有周末基础的8天8晚和考前冲刺集训的7天7晚,在职班线下课时过少。面对张蕾的疑问,销售老师回应道,课程安排是根据在职学员的时间安排的,在职学员周一至周五上网课,线下课程在周末、节假日,一直到事业单位考试结束。随后,销售老师再次把课程安排表发给张蕾,并用红色框重点标注出了在职学员所需要上课的课程时间。

在看到近60天的课程后,张蕾心动了,立即和销售老师签订了《培训协议》并支付培训费6800元,购买了"2026贵州公考在职精英一年无限学"培训课程。但当张蕾开始按照课程安排上了14天课程之后,开始出现部分周末不开课的情况,这让她开始产生了怀疑。

直至2026年1月底,张蕾已有两个多月未上课,终于按捺不住,前往线下咨询机构,向校长及班主任询问在职班后续的课程安排。校方称,在职班仅收取10余名学员费用,因人数少、师资调配成本高,且销售老师课程宣传有误,故停止在职班周末单独开课,学员均插班到全职班上课。若张蕾想继续上课,可向单位请假于工作日到校。

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班主任从未明确提及"停课"一事。据张蕾回忆,两个多月里,针对课程安排,班主任仅回复"与全职班一起上课""目前没课""周末模考",始终未确认在职班是否停课。虽然这已经让她产生停课的疑虑,但出于备考的决心,张蕾仍抱有一丝能够继续在线下上课的希望。直到张蕾前往线下机构现场询问,校方才明确告知在职班课程已停课。

针对华图教育地方机构停课不通知一事,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华图教育方面,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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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却按学员违约扣费

面对突然停课,张蕾向此前签订培训协议方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她认为,销售老师诱导其报名,机构无故停课违约在先,未按合同及承诺履约,理应退款。

据张蕾回忆,自己仅在2025年国庆中秋假期、10月18日—19日、25日—26日,以及11月8日—9日(均为周六、日)上过在职班的课程,累计上课14天,此后在职班的课程便杳无音信。

"起初,我并未怀疑在职班课程被停,毕竟班主任安排在职学员与全职学员一同上了部分周末课程,但此后连续几周在职班都未单独开课,我才开始逐渐起疑。"张蕾说道,在校方未明确表示停课的两个多月内,自己几乎每周都会询问班主任老师周末在职班是否开课。

根据张蕾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其中,10月27日张蕾询问班主任老师周末(11月1日—2日)是否上课,班主任回应称:"跟大班(全职班)一起上常识课,因为在职班学员很难凑齐";11月13日、19日,张蕾均询问班主任当周周末开课情况,班主任分别回复称"周末已经沟通和大班上刷题-判断""周末国考模考",因张蕾11月13日当周周末需要加班,且并不参加国考,因此该两周课程暂未参加。12月10日、17日张蕾再次询问在职班课程安排,班主任给予的答复分别为"你们目前没课"和"周六全省模考,周日大班数资课"。

面对张蕾的退款申请,机构校长提出"按照合同进行退费":只能按照上课天数来计算,一天400元,共计上课14天。

根据《培训协议》,若乙方(张蕾)主动要求终止协议,甲方(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可按400元/天收取已参加培训的费用。张蕾认为,这明显是按自己违约处理的条款,她无法接受。正如此前武山县法院在处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中所指出的,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按合同约定造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张蕾提出,《培训协议》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3月31日有效。然而课时未满时,张蕾所报名的培训班就停止了在职班周末的开课,且未主动告知学员,致使自己仅上了14天课程,约占总课时的23%,不存在自己违约的情况,不应该按照协议中乙方违约的情况进行退款。

在与校方多次沟通未果后,张蕾做出了让步。"鉴于校方无法全额退款,而自己确实参加了一定课时的培训,因此决定要求校方按照整体课时的均价,退还未参与培训的金额。"针对张蕾提出的诉求,校方再次明确表示无法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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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结合实际情况重新核算培训费用

"自己并非首次参加考编的‘小白’,是有一定基础的,因为自觉性不够,所以需要线下面对面地督促,需要老师现场监督,并能随时答疑。华图教育又是自己曾经两次选择的教育机构,原本觉得自己笔试通过的概率很大。"张蕾说道,没想到此次报考竟"踩了雷",再加上因退款事宜与校方周旋许久,耽误了自己备考的进程。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孙宇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机构未能如实告知在职班因人数不足、师资成本高导致的停课情况,而是以"周末合班上课""国考模考""目前没课"等理由掩盖课程变更的核心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机构的行为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还构成合同违约,未按培训协议及事前承诺履行课程服务义务。作为权益受损方,消费者不仅可主张按实际未授课时长退还培训费用,还可要求赔偿因机构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

张蕾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自己先后多次向投诉平台递交相关投诉,均未能解决。截至目前,张蕾已向当地法院申请民事诉讼,在提交相关资料后,张蕾收到华图教育方面的退款5162元。

孙宇昊表示,在本案中,由于培训机构单方违约导致培训协议无法按原约定履行,而非消费者主动终止协议,因此培训机构不能依据协议中规定的400元/天的扣费标准对消费者进行扣费,应根据实际履约情况重新核算培训费用。机构执意按该条款扣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该条款明确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在自身违约的前提下,机构仍援引仅适用于消费者单方解约的条款扣费,这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自身违约责任的显失公平行为。

孙宇昊建议,消费者可从合同违约追责、消费者法定权益保护、经营者违规行为查处等多个维度主张自身合法权利。

北京商报记者 吴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