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第二季里有一段,迈克尔·斯科菲尔德对马宏说:"我知道谢尔斯埋在哪儿,就在你家后院鸟浴池底下。明天我就把你这事儿告诉你的佛伯勒同事。就算你回去把尸体挖走也没用,从腐败的土壤里照样能提取出他的DNA。"
马宏当场就软了,甚至跟麦克结成同盟对付“公司”。
这段戏我当时看得入迷,觉得老美那套司法鉴定真是严谨到变态。后来才知道,这套玩法最初立标杆的案子,居然是咱们华人侦探李昌钰干的。
李昌钰在国际法庭科学界的地位,某种程度上就是以“碎木机案”奠定的。
1986年冬天,美国康涅狄格州一个叫海伦·卡拉夫特的女人失踪了。她是泛美航空的空姐,41岁,当时正准备跟丈夫理查德离婚。
理查德不是普通人。他当过空军飞行员,还参与过CIA的秘密行动,在越南和老挝执行过任务。
这人什么概念呢?就是《越狱》里的女特工格雷琴·摩根,一加仑漂白剂、一块防水布、一把钢锯,就能让人从地球上消失的那种狠角色。
理查德受过专业训练过,脑子清醒得很,知道怎么处理痕迹,知道怎么不留把柄。
案发后这哥们三次通过测谎,心理素质好得吓人。
问题是没有尸体,没有血迹,甚至没人知道案发具体是哪一天。
没有尸体就定不了谋杀。检方不敢起诉,警方只能干瞪眼。
整个案子卡在那儿,眼看就要不了了之。
案子到了李昌钰手上。他没急着去寻找尸体,而是换了个思路——不找"案发现场在哪儿",改找"尸体去过哪儿"。
根据目击者的描述和理查德的行动路线,他把搜索范围锁定在佐阿湖附近。
那时候是冬天,零下几十度,湖面结着冰,雪下个不停。李昌钰带着团队在湖边筛了好几天,从冰层和积雪里捞出了一堆东西:56片碎骨、2660根头发、一些肉块、1颗牙齿。这些东西加在一起,总重量只有31克。
31克,不到半个鸡蛋的重量。
他用这些东西做了DNA比对,确定属于海伦·卡拉夫特。
李昌钰又找了把电锯,用化学方法把被涂掉的序列号还原出来,锯木机证明是理查德在1981年买的。
最后,理查德·卡拉夫被判终身监禁。这就是美国首例“”无尸体定罪“”的谋杀案。
这案子在中文互联网上流传很广,但有另外一个案件我想单独说一下。
肯尼迪家族那个案子,也就是威廉·史密斯·肯尼迪被控强奸那桩,在中文资料里被写得像小说一样。我在至少五篇文章里看到过,一字不差,有的连标点符号都一样。但英文主流媒体里我没找到原始出处。
李昌钰确实参与了这场官司,担任辩方专家证人。1991年威廉·史密斯在佛罗里达一酒吧搭上了帕特里西亚·鲍曼,第二天姑娘报警说被威廉强暴了。
她的说法是:威廉把她扑倒在水泥地上,她挣扎着往草地跑,又被抓住按倒在草地上,折腾了二十多分钟,最后”被得逞”了。
威廉承认发生过关系,但咬死说是自愿的。肯尼迪家族请了当时最著名的律师罗伊·布莱克来打这场官司,布莱克拉来了李昌钰。
他去了佛罗里达,先跟律师一起看了警方收集的证据,然后去了棕榈滩那栋别墅外面的"案发现场"。
他绕着所谓的“犯罪现场”走了一圈,突然从兜里掏出两块白手绢,一块在草地上蹭了蹭,一块在旁边的水泥地上蹭了蹭,然后把手绢塞回口袋,一句话没说,走了。
开庭那天,李昌钰站上证人席,先介绍了自己的专业背景,然后给陪审团讲了法国物证学家洛卡德的“微量物质转换定律”。
李昌钰在法庭上解释了"微量物质转换定律"——当两个物体表面相互接触时,总会发生微量物质的转移。
他从兜里掏出那两块手绢,展示给陪审团:
“这是我在现场草地和水泥地上蹭过的手绢,布莱克律师可以作证。当时我就是在各位现在看到的地方这么干的。请看,这块上面有绿色的草叶擦痕,这块有灰色的地面擦痕,纤维都磨破了,非常明显。”
“但是,鲍曼小姐的衣裙和内裤上呢?完全没有这种痕迹。我用显微镜检查过她的衣服,没有任何纤维破损,也没有草叶痕迹”。
“这说明什么?我想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陪审团那边开始有人窃窃私语了。
检察官坐不住了,跳起来问:“手绢和内裤能一样吗?你为什么不用内裤来证明你的理论?”
李昌钰瞥了他一眼,不慌不忙地转向陪审团:
“因为我没有随身携带女士内裤的习惯。我身上通常只带手绢。”
手绢的那个演示环节,我在英文资料里确实找不到。
最后,陪审团判威廉·史密斯无罪。
值得说明的是不管是当时的庭审记录还是后来的新闻报道,都没有提到“两块手绢”这个细节。我不是说这事没发生过,可能是二手传播的时候丢了,更可能是后人编的。
至于那句"我没有随身携带女士内裤的习惯"的经典回应——我也专门核实了,中文资料里几乎每篇都写,英文报道里确实没有。
是真的还是编的,我没法判断。
说完这两个大案子,我想跑个题,聊一个没什么人提的案子。
1976年,李昌钰刚到康涅狄格州不久,在纽黑文大学教书,同时给当地警方当免费顾问。那时候他还不是什么“当代福尔摩斯",就是个刚拿博士学位的年轻人,想多积累点实战经验。
离纽黑文不远的利奇菲尔德镇出了一桩强奸案。警方抓到嫌疑人很快——当地一个工人,文化程度不高。
证据链看起来很完整:受害人指认了,血型验了对上了,嫌疑人自己招了。
招供这事挺要命的。在那个年代,口供就是"证据之王",只要嫌疑人认了,后面的流程走得飞快。案子眼看就要结了,女检察官信心满满准备起诉。
嫌疑人穷,请不起律师,法院给他指定了公共辩护人查理·吉尔。吉尔接了电话也只是走过场---控方证据这么硬,翻盘?做梦呢。
但他碍于流程,顺手给李昌钰打了个电话。
李昌钰真的去看了案卷,回头就要求重新检验证物。然后他发现了一个问题:血型对得上,但酶型不对。
PGM酶型,这是比血型更精细的生物特征。好比指纹和人脸都能证明一个人是谁,但指纹比人脸更精确。
李昌钰在法庭上跟陪审团解释:血型一样的人多了去了,AB型血的人成千上万,你能说他们都是凶手吗?酶型不一样,那就不是同一个人。
陪审团听进去了。这个人无罪释放。
事后那个女检察官跟同事说了一句:以后有案子,先找这个中国人看看。
李昌钰后来参与过的案子,大多已经进入公众视野:辛普森案、水门事件调查、前南斯拉夫种族屠杀调查、克林顿顾问福斯特自杀案。这些案子在全球媒体上都能找到记录。
有意思的是,他破过的案子后来被改编进了各种文艺作品——日漫《名侦探柯南》,美剧《CSI》、《犯罪现场调查》。某种意义上,李昌钰的工作定义了后来流行文化中对"法医鉴定"的想象:严谨、冷静、让证据开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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