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3月31日电 (孝媛、实习生李美萱)在辽宁创作微短剧,场地租赁、设备租赁、服道化等费用可享20%补助;年接待剧组50个以上或累计拍摄120天以上的取景地运营方将获扶持奖励;普通微短剧备案5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重点微短剧完成片上线备案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
3月31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近日联合出台《推动辽宁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促进微短剧产业实现从“有”到“优”、从“散”到“聚”、从“弱”到“强”的高质量跨越。
如今,微短剧已成为网络视听新兴业态与文化传播重要载体。辽宁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影视制作基础完备、人才资源丰富,具备发展微短剧产业的独特优势。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共六部分、二十条,围绕“辽派”精品微短剧创作传播的各重点环节,推出一系列支持政策与服务举措。
针对业界普遍关注的“内容把关”与“创作自由”如何平衡的问题,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王瑄在回答人民网记者提问时比喻道:“微短剧的创作主体就好比场上的球员,我们则承担着赛事组织者与裁判员的角色。我们的职责,就是让球员在场上尽情发挥,同时也要对犯规行为及时制止。”
王瑄介绍,辽宁将制定《微短剧内容审核负面清单》,明确“底线”和“红线”,清单之外的主题、手法、风格全部由创作者自由发挥、自由探索。同时全面推行“预审辅导”机制,企业在正式申报前可通过线上平台进行题材咨询和内容预审,审核专家提前给出明确修改建议,避免“反复退件、循环排队”的情况。
在扶持政策方面,《若干措施》聚焦精品创作,设立剧本创作扶持、制作取景补助、精品播出奖励等多重激励,对运用AI技术制作的精品微短剧按算力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贴;聚焦市场主体,对年度接待剧组50个以上的取景地运营方给予扶持奖励;聚焦人才科技,将微短剧领域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兴辽英才计划”;聚焦国际传播,对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作品给予奖励;聚焦营商环境,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国有景区、文博单位、公共文化场馆向剧组免费或低价开放。
目前,沈阳、大连已出台配套政策,形成省市联动推进格局。沈阳市构建“东西南北”特色产业布局,整合全域拍摄资源,今年计划出品精品微短剧超百部;大连市依托“辽宁省微短剧大连市专家服务站”,打造“影视服务绿色通道”,从基地建设、取景等多方面给予资金奖励与优惠。
此外,《若干措施》中的各项扶持政策不仅可以按规叠加申领,在与省内其他同类政策重复时,将按“就高”原则执行,最大限度支持企业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辽宁今年将重点推出“北归”系列微短剧项目,以辽宁籍人才“返乡创业”为主题,通过讲述大学生回乡直播带货、改造民宿、传承非遗等真实案例,打破外界对辽宁的刻板印象。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局长黄芳表示,“我们已启动返乡创业典型人物和案例征集,建立‘辽宁籍返乡创业人才库’,近期将面向全社会征集已完成拍摄的‘返乡创业’主题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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