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假唱片!”李先生为了支持偶像,花7500元在网店预购了14张绝版黑胶唱片,当成宝贝用胶带裹好放冷藏箱供着。几年后偶然跟着打假视频一验货,竟发现自己的绝版周边是盗版。声讨时,商家竟甩出1万元要求退货删帖。网友:连黑胶都有造假产业链,这水简直深不可测!
李先生是个资深杰迷,打小就听周杰伦的歌。
2020年9月,他在天猫“天目音像专营店”看中了一套周杰伦20周年黑胶唱片,总共14张加一个手提箱。
虽然售价高达7500元,但他一咬牙,甚至让妻子办了分期付款也要拿下。
当时商家信誓旦旦承诺是11年老店,百分百正品。到了2021年1月终于收到货,李先生连最外层的塑封都没舍得拆。
他小心翼翼地把原包装用胶带里三层外三层裹得严严实实,直接放进冷藏箱里当传家宝一样供了起来。
2022年8月,他又花730元买下《最伟大的作品》黑胶唱片,一并放了进去。
直到前几天,命运跟他开了个残酷的玩笑。
李先生在网上搜索黑胶唱片变弯的压平方法时,偶然刷到了鉴别这套唱片真伪的视频。
他按捺不住好奇心,把珍藏的箱子翻出来一一比对,结果越看心越凉。
正版的黑箱子在反光下有极强的磨砂感和细小颗粒,而他手里这个一摸却滑溜溜的;正版的LOGO字母边缘圆润,他的却带有生硬的笔锋;更离谱的是封面版画,正版人物印刷精细,而他买的这套线条粗糙,人物肤色惨白,活像个“营养不良”的次品。
李先生立马拿着对比图去找店铺客服讨要说法,要求兑换正版唱片。
面对铁证,店铺老板起初还在嘴硬,狡辩称不同生产批次印刷工艺有轻微不同属于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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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拒绝假一赔三,老板甚至倒打一耙,质问李先生时隔这么多年才来维权是不是想讹人,还态度嚣张地表示,李先生在网上发的维权帖子影响了生意,要保留起诉李先生的权利。
眼看老板如此泼皮,李先生拿出杀手锏,直接点出另一位受害者钟先生也是在该店买到假货,最终通过拨打12315热线才成功退款的事实。
见李先生不好糊弄,老板的态度瞬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他不再提什么批次差异,而是提出私了方案:只要李先生把货退回来,并在网上删掉所有负面帖子,店里愿意在7500元原价的基础上,额外多退钱,总共凑够1万元,权当补偿李先生妻子当年的分期利息。
李先生的憋屈维权经历一经曝光,瞬间激起了无数热爱实体专辑网友的共鸣。
有人指出:“冷知识,广东那边有一条完整的黑胶和CD盗版生产线,造假成本极低,这老板愿意赔1万,说明他背后挣的黑心钱深不见底!”
也有网友分析:“千万别删帖!他拿1万块钱堵你的嘴,转头就能把这套假货包装一下,继续高价卖给下一个不知情的小白。”
还有消费的粉丝慌了神:“天呐,我也在这家买过,现在去验货还来得及吗?这维权成本也太高了!”
就是某些不良商家借着粉丝的“真情怀”,做着售假的“黑心买卖”。
他们吃准了绝版商品溢价高、真假难辨的漏洞,把一堆塑料片卖出天价。
出了事就用钱砸、用高额退款息事宁人,试图掩盖售假的事实。
根据《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本案中,天目音像专营店作为官方认证的销售方,向消费者承诺出售的均为“百分百正品行货”。
但在实际交付中,其提供的黑胶唱片在防伪标识、印刷工艺、材质质感等诸多核心细节上均符合盗版特征。
商家这种以假充真、故意隐瞒真实商品信息的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典型的消费欺诈。
李先生其实完全有底气拒绝店老板所谓的“退款1万加删帖”的私了套路。
他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理直气壮地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即要求商家退还7500元的购货款,并额外索赔2.25万元的欺诈赔偿金。
同时,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录音录像制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主管机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该音像店大肆售卖未经授权的盗版明星唱片,不仅是坑害消费者的钱包,更是对周杰伦及所属唱片公司著作权的严重侵犯。
即便商家私下花钱堵住了李先生的嘴,让他删除了帖子。
只要有消费者举报或者权利人追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版权执法部门依然有权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不仅可以直接没收并当众销毁其仓库里的所有盗版唱片,还可以对其开出巨额的行政罚单,绝不能让其通过封口费继续逍遥法外。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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