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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自愿”的捐款号召,在实际操作中有沦为变相摊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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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凤凰县高级中学组织教职工捐款一事引发关注。图/IC photo

| 苏士仪

本该“奖励县内优秀学生、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救助县内贫困师生”的基金,却让教师“自愿捐款”?据澎湃新闻报道,有网友近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反映,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高级中学以“致远基金”名义组织全体教职工捐款。

当地教体局证实确有此事并表示,接到举报后,该局责成涉事学校立即整改,并将已收到的教育基金捐款共计36880元全额退还给了教师。据了解,该基金会是一个成立于2022年的非公募社会慈善组织。

从当地相关方面的回应看,这场看似“自愿”的捐款号召,在实际操作中有点跑偏了。

该校不仅在号召“自愿捐款”前召开了教职工大会,校领导还发表“连我们自己都不捐,还怎么好意思动员人家帮我们捐”的言论。这般带有道德绑架等意味的做法,怎么看都有让“自愿”二字停留在纸面上的可能,也让公益募捐变形走样。

我国慈善法明确要求,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但从“召开教职工大会”以及校领导带有施压色彩的言论看,人们将其理解为变相摊派,并非没有道理。而一旦被认定为变相摊派,那就涉嫌违法了。

况且,此类做法也与教育部门关于减负的要求不符。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始终要求,要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经过一段时间以来的治理,社会事务“非必要不进校园、不干扰教学、不增加师生负担”,早已成为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公众层面的共识。

不过,从此番涉事学校的做法看,这样的观念共识虽然已经形成,但在具体操作层面,无疑还有进一步落实的空间。尤其是在基层日常管理中,更该注重细枝末节上存在的漏洞:个别学校显然不能一边嘴里喊着要为教师减负,另外一边却无视规则,干着变相摊派任务的活儿。

当然,要想彻底纠正此类风气,就有必要追根溯源。也即,在学校对相关做法进行整改之余,也要进一步追问,让教师“自愿捐款”给基金会这个主意究竟是谁想的,又是谁部署下去的?是学校的自主行为,还是学校仅为执行层?这些问题都有必要予以厘清。

毕竟,只有尽早厘清这些问题,方能让该负责的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刹住可能由个案衍生出的共性问题,切实为基层教师减轻负担,守护好教师的权益。

事实上,当本该“帮扶师生”的基金,却需要以教师“自愿捐款”的形式带动社会层面捐款时,有些不对味儿。按照这样的做法,即便此番教师们“自愿捐款”了,接下来该基金会能否合规运作、向社会募集到更多资金,也有待持续审视。

就此看,这类带有道德绑架等意味的“纸面自愿”,还是少点为好。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此事,在更多领域而言也有警示效应——任何打着公益旗号的变相摊派,都应被及时纠正、坚决杜绝。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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