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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事情是不幸的,其次我们看新闻自然是要去追逐真相,分析原因。

昨天就看到了这个新闻,当时只知道犯罪嫌疑人——35 岁的柳某某已被抓获归案。

附近居民说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本是住一栋楼,而柳某某没有工作。平日里,两家人也有往来。

柳某某在家照顾两个孩子,她老公是开挖掘机的。

今天据红星新闻的报道,细节又多了一些。说两家人是租住在这一栋楼里。

柳某某一家住二楼,而王某某一家住三楼。两层之间有隔断,需要从不同的楼梯间进去自己家的门。

在此之前,我看到网络平台有人讲是因为校园霸凌。不过今天当地村干部辟谣了,声称“不要去相信网上说的”,也就是说不存在校园霸凌。

那么是另有原因了。

澎湃新闻的报道似乎揭开了谜团,他们说事发前两天,两家孩子一同骑车。

柳某某的女儿摔倒了,导致面部受伤。当时王某某的父母还要求查了监控。监控视频显示柳某某的女儿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

事情到这里,本应该结束了。

于是乎,柳某某的性格似乎成了犯罪的主因。村民说她从小性子急和争强好胜。

另外,新京报报道称当地居民没有听说两家有什么恩怨,而且平常两家人有来往。

记者也是有心了,跑到了柳某某的娘家去了,发现他们家门前堆着柴火。

虽然是一些小细节,不过也反映出这两家人其实都是农村人。

记者可能只是随意地记录,但是基本上接近真相了。

这世上就有很多人争强好胜,看了监控视频也不认的,非要认为自己的孩子是被他人弄伤的。

他们这样争强好胜,甚至也认为自己孩子天生就比别人强。凭什么自己家的孩子摔倒了,别人家的孩子骑车就没有摔倒?

须知,小孩子骑车本身是很危险的。

前面我看一个新闻,是黄晓明的,因为他九岁孩子上街骑车还特意在 4 月 5 日发文道歉了。

他说:“昨日正值假期,我和小朋友也趁着春光户外骑行,本意是享受大自然,却在网友提示下才知道,自己忽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驾驶自行车须年满 12 周岁’的规定,对此我深感愧疚。作为父亲,我本该以身作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与遵守法规放在首位。”

这个关键点是驾驶自行车须年满 12 周岁。

而安庆的这个孩子才 6 岁,未满 12 周岁,却已经在骑车了。你看这个柳某某的女儿骑车摔倒了。

所以这个规定对小孩子还是有好处的。

驾驶自行车须年满 12 周岁是一个规定。然而,对于一个从小性子急、又争强好胜的人,跟她讲法律,讲得通吗?

有时候追一下星也是有好处的。假设她是黄晓明的死忠粉,看到黄晓明都发文道歉、深感愧疚了,所以她或许就不会让自己的孩子骑车了,也就不会摔倒了,更不会导致面部受伤了。

我猜,这女孩的脸受伤可能有点严重,要不然这柳某某或许也不会生这么大气,非要把事情算到另一个小女孩头上。

一个人性格上,性子急、争强好胜究竟有没有错?性格上其实无法分对错,但是一件事情发生了,在发生前是不是应该有所预案,有所判断,而发生后是不是应该承认事实,不要继续胡搅蛮缠下去。

对于农村人来说,讲这些,似乎也没有什么用。真是人生无常,有些事,天生注定了一样。

这也说明,当一个人知识贫乏、认知贫瘠时,也只能归因于性格决定命运了。为了不至于让性格决定命运,理应多读书,不要只看专业书,更应看看法律、教育等社科类书。

当然,此事也可能有别的原因,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陈语丝写于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