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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近期多次卷入版权问题。 (图/翻摄自微博)

记者廖翊慈/综合报道

本以为已落幕的版权之争,15日又被搬上微博。音乐人吴向飞15日再度指控歌手李荣浩涉及侵权《路一直都在》,并发表长文说明,针对2013年一场公益音乐活动中的演唱争议,提出多项法律与版权疑点,仍认为李荣浩未获得自己的授权。不过多名网友认为,吴向飞应向环球音乐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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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向飞发文。 (图/翻摄自微博)

据综合陆媒报道,吴向飞长文指出,李荣浩当年在陈坤发起的公益项目「行走的力量」音乐分享会上,演唱其作词歌曲路一直都在》,涉嫌未经合法授权使用作品,整体争议围绕演出性质、版权归属以及音著协授权三大面向展开。

一、演出性质认定争议

吴向飞表示,「公益活动不等于非营利」,依《著作权法》规定,免费表演须同时符合未收费、未支付报酬及不具营利目的等条件,才能适用免责。他强调该活动存在商业赞助,实际仍属商业行为,不能因未售票就视为可随意使用作品,并反驳所谓「旧法适用」的说法,认为新旧法在此原则上并无实质差异。

二、版权归属与授权链问题

吴向飞指出,北京、杭州、四川等地法院均已认定其为《路一直都在》唯一词作者,并指控环球音乐透过台湾MUST协会不当取得代理权,于2008年至2021年间对外授权并收取版权费。他并提到,2023年北京网路法院已认定相关授权链不完整,意味着此前透过环球取得授权的使用方,恐被认定涉及侵权。

三、音著协授权合法性质疑

吴向飞进一步质疑,主办单位「北京东申童画」虽曾向音著协申请演出授权,但申请表未填写日期,无法确认是否在演出前完成申请;此外,音著协于2015年仅支付180.48元(人民币,下同),作为2013年该场演出的授权费用。他认为,音著协长期依据环球音乐的不实版权登记分配收益,且内部权属记录多次变动,显示审查机制存在问题,进而损害创作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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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向飞文末强调,自己对此事的不认可。 (图/翻摄自微博)

吴向飞表示,他早在3月29日就曾公开要求李荣浩就此事道歉,并在对方要求具体证据后发布完整说明,强调表演者本身亦有确认授权来源的责任。

截至4月16日,李荣浩尚未对最新说法正面回应,仅先前表示未曾在个人演唱会或音乐节演唱该曲,并称若确有侵权愿承担责任,同时质疑对方未提出充分证据、刻意炒作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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