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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视频制作:魏唯、刘承源、严兴红、袁一瑗、刘微 实习生 曹晓 王剑锋
海报设计:姚海涛
知识产权让无形的财产有形化,不仅保护了创新者的劳动成果,更构建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近日,一场关于歌曲版权的风波引发全网关注。网友如此关注,不仅因它涉及热门作品、知名歌手,更在于它将文艺行业的侵权问题摆在了“聚光灯”下。
4月20日至26日,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今年主题为“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这一期“法博士”普法微课堂,联合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大家一起以案释法,厘清音乐领域知识产权的法律边界。
案例
演唱歌曲需先获“授权”
制售盗版音乐光盘是犯罪
这几天,一场关于歌曲版权的风波引发全网关注。
起因是某著名歌手在社交平台上公开“喊话”另一位女歌手,在演唱会上,未获得版权方授权,强行演唱了其成名曲目。随后,女歌手迅速回应:“我个人承担全额版权使用费及相应赔偿。”这一事件也将文艺行业的侵权问题摆在了“聚光灯”下。
不久前,四川某县公安局接到市民报案,称自己可能买到了盗版音乐光盘。随后,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并顺藤摸瓜将嫌疑人房某抓获。据其交代,他先在电商平台上办理了一张经营许可证,然后又在音乐平台上下载了上万首免费音乐,并录入空白光盘,再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截至案发时,他销售的盗版光盘金额达到了400余万元。
最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房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说法
“原唱”≠“原创”
纠纷化解关键在“版权归属”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范围?像案例中提到的未授权进行商业翻唱,具体侵犯的是什么权利?
从一项改变人们生活的发明专利,到日常追剧、观影,从阅读书籍到收听歌曲再到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正在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案例中未经授权使用、演唱他人歌曲、音乐,就可能涉及侵犯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著作权,看起来简简单单三个字,其实包含了多种主体的多重权利。在音乐领域,具体体现为哪些权利?
音乐领域的著作权涉及到多种权利,可以从著作权人和表演者两个方面展开。
首先是著作权人,他享有的权利有很多,比如: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因此,歌手如要公开演唱则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比如网络音乐平台提供可在线点播的歌曲、视频平台上视频制作者使用歌曲作为背景音乐,均需要得到许可。除此之外,著作权人的权利还包括广播权、改编权、复制权、发行权、摄制权和汇编权等。
除了著作权人之外,歌手、乐手等表演者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主要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录音录像;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等。
近年来,随着大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大家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有的歌手明明是唱自己的歌,但是在节目中,他只能唱一两句,还有“原唱”不能唱的情况,这是怎么回事呢?
音乐作品的版权归属比较复杂和多元,纠纷如何解决取决于版权到底在谁手中。
虽然词曲作者最初进行了词曲的创作,但不一定掌握着所有权利,法律原因是音乐领域大部分有财产属性的权利可以转让和许可,市场原因是音乐领域特殊的合作和运营模式。
比如,有歌手通过合同将其创作的词曲著作权让渡给唱片公司,还有词曲作者受影视剧制片方委托写词作曲,委托合同约定词曲著作权归制片方所有。
权利的流转导致表演权不一定在原创作者的手中,就会造成“原创”不能演唱自己歌曲的情况。而“原唱”也不等同于“原创”。如果表演者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或授权到期,也不能再继续商业演唱该曲目。
数字化时代背景下,音乐产业蓬勃发展,这让听歌的人有机会接触到更多元的歌曲,也给了一些网络创作者被听到的机会。但也降低了侵权门槛,“先用再说”的情况屡屡发生。原创者如果发现自己被侵权了,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发现被侵权后,首先建议固定侵权证据,之后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通过民事诉讼、行政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著作权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此过程中,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可以提供公益性质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等一站式服务,能有效降低维权成本。
另外,部分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比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音乐作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音乐作品,金额或件数达到一定标准,下载量、点击量或注册会员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原创者如果发现自己被侵权后应及时通过司法途径或行政途径解决。
主办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
本期节目联合制作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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