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的妈妈》这部电影是一部非常好的电影,好在哪里了?它真实的给我们展现了一种历史,一种可以被篡改记忆的历史,一种可以颠倒黑白而又让你无话可说的历史,一种让我们知道怎么看待、认清敌方历史记录的好影片。

这部电影的主演赵晓红就是案件的当事人,杀人凶犯本人。此人在2019年就开始参与拍摄电影,而此时赵晓红还在监狱里服刑。从中我们可以推论出的是,这个电影的剧本在2019年前就已经创作好了,并且经过了相关程序的审查。

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规定,所有电影必须先剧本备案,然后才能拍摄。涉及司法、监狱、真实案件题材必须提交完整剧本全文审查,必须征求司法、公安等主管部门书面意见,虚构司法事实、美化犯罪、篡改判决的一律不准立项。更重要的是,要想公映前必须进行成片审查,才能拿到龙标进行面对公众的播放。

截至目前没有看到详细的报道,不知道审查部门是怎么审查的,也不知道司法、公安部门是怎么出具书面意见的。只知道把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变成了因家暴引起的女性抗争事件。把一个普通的家庭女性变成了一个幼儿园老师,一名悲情的受害者。一个主动持刀的行为,变成了情急自卫、失手伤人的无心之举。真实的案犯被判了15年,电影中成了10年。可以说,这部电影踩了所有的红线,但是就这么水灵灵的拍成了。

这部电影在2025年参加了西班牙的国际电影节,还获了奖。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规定》,必须先取得龙标(《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才能去国外参赛。而且在参赛前,必须申请《电影片境外参展参赛批准文件》,获得批复后才能参赛。

如果是私自参赛呢?会被处以没收影片,罚款,把出品方列入黑名单、永久限制立项、拍摄、发行等。

这部电影是怎么做到能打通或避开这么多审查的?我看网上说是以记录片的名义拍商业片,私自到国外参赛,我也不知道真假。如果是真的,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这部电影的制作方、发行方从开始就搞各种违规操作,但最后还是能顺利在国内取得龙标?这不是更可怕吗?不就是明着说,我们的电影审核部门站在了国家和人民的对立面。

我们的国家还在,我们的司法判决就这么被公开推翻了?那么多的证人还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事实就被改变了。那么我们普通民众以后可以相信我们的公权力部门吗?可以相信司法判决吗?

还有一个细节请注意,除了赵晓红还有两个人也是案件的当事人本色出演。其中一个就是赵晓红的儿子,你没有看错,就是赵晓红的儿子在剧中继续演儿子。

电影里有这么一段对话,儿子带着抗拒、痛苦的问母亲:“妈妈,你为什么要杀死爸爸?”母亲沉默很久,含泪、哽咽着回答:“是他一直打我,天天欺负我。那天我实在被逼得走投无路,是失手,不是故意要杀他,我也是受害者。”

案件发生的时候儿子只有1周岁,什么也不知道。当儿子问起母亲时,母亲这样回答,你说儿子是选择相信还是不相信?我相信,大多数儿子都会选择相信,天下还有比母子关系更近的关系吗?

同样的道理,当我们的电影向孩子们展现一个故事时,孩子们是选择相信还是不相信呢?不相信自己的电影,难道去相信国外的叙事吗?问题来了,相信了自己的电影叙事,还能相信我们的司法公正吗?这是个悖论,不论信或不信,都将把孩子们的世界观搞崩塌。这就是电影达到的效果之一,人心散了,队伍就在也不好带了。

另一个当事人就是赵晓红的婆婆、死者的母亲,这你能想到吗?在电影中婆婆对赵晓红说过这样的话,“事已经出了,人也没了,我再恨你,也改变不了什么。我就一个要求,你好好改造,将来出来,好好对乐乐。”

“我知道,当年你也是被逼的没办法,他有时候脾气不好,我也不怪你。”

“以后好好做人,好好带孩子,别再让悲剧重演。有些事,别让孩子在外面乱讲,别让被人戳他脊梁骨。”

我也不知道死者的母亲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但我知道,谁在不知道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看到了这样的情节,都会同情赵晓红的。毕竟死者的母亲都选择了原谅,其他人又能说什么呢?

只不过我看到这里,却联想到了南京那啥,你们都知道的、我不能直接写。直到现在,萝卜国是不承认这件事的,即使某些人承认有屠戮的行为也说是事出有因、不得已而为之,是正常的交战行为等。而国内众多的教授公开帮助萝卜国否定这件事,赖缺德更是把萝卜人视为恩人。你说,没有辨别力、对历史不清楚的孩子们看到这些会怎么想?

不知道你们和00后的孩子们打交道多不多,如果有机会和00后的孩子聊一聊,看看他们是怎么看待萝卜国的。估计会让你吓一跳,社会的思想基础已经被动摇了。如果再不悬崖勒马,未来大国的走向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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