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校方还有一次纠正院方通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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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 o by Nikae fro m Pexel

文 / 呦呦鹿鸣

5月中旬,在一份爆料之后,上海交大“樊同学”牵动了很多人的心。5月18日,院方处分也终于发布:零容忍,对樊同学严重警告。

那么,“严重警告”这一处分,是“零容忍”吗?到底有多“严重”?

让我们先回看事实。

2025年8月,首届全国“AI+能源”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启动。

这个竞赛是官方的,属于“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的全国性大学生科创赛事”,发起单位是六所高校(上海交大、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由上海交通大学承办、国家电投集团联合承办;竞赛委员会主任是中国工程院院士黄震;联合指导单位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电气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总之,概念很新,级别不低。

这时,上海交大智慧能源学院学生樊同学出来了。她准备拿下大奖,但又不懂技术,于是邀请了一位男同学一起参与。这位男同学完成了项目所有的AI算法相关论文和代码实现,樊同学“只完成了一点点可视化及项目申报、PPT制作和演讲”。

2025年12月,樊同学以第一作者名义获得了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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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故事开始走上了令人瞠目结舌的路径:

得奖后,男同学多次问樊同学是否有奖金,樊同学每次都说还没发。到了3月末,男同学打电话咨询负责老师,得知5000元奖金2月初就发了。

男同学以此相问,樊同学说,“一共发了2000,给你500吧,一千给老师,其他的请几个同学吃个饭。”她发来了一张2000元的收据。

但这张收据竟带有“豆包AI生成”字样。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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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当男同学拿到财务处5000元的发放凭证后,面对质问,樊同学说:“我就没打算装啊,你自己要收据,我只能给你发了。再说,你凭良心说,你的工作500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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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男同学去寻求校方处理,“在学工办组织的谈话协商中,Fsr同学继续对本人进行侮辱,说她觉得我在项目中的付出就值500,还说‘你写代码的过程我也一直陪着你啊,你就算写到了凌晨两点我也在旁边没有睡觉。’”

男同学本想要求学院处分樊同学,“后来考虑到她想要在体制内发展,留档会产生影响”,心一软,没继续要求。经学院行政组织协商,5000元奖金中的4500元分配给他作为补偿。

本来,这事到这里也算了结了。

但是,直到5月15日,这位男同学仍然没有收到樊同学转来的钱。与此同时,他却发现:在4月底,樊同学登上交大储才公众号,入选全校仅50人的“荣昶储才计划”,介绍她是立足国情培养的领军人才,5月初,樊同学成功将专业从智慧能源转到交大王牌专业之一“电气工程”,进入公示阶段,并拿下全校仅两个名额的“复旦大学C9暑期学校”的其中之一,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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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宣传文章中樊同学的照片

忍无可忍之下,他发帖曝光。

一时间,“樊同学”成了热榜热词。

撒谎、造假、傲慢、逆势而上、火箭式发展。网友们随后发现:这位樊同学中考是以推荐生名义上了交大附中,高考先低分进医学院,大一转入智慧能源创新专业(高分专业),然后又再次转向交大王牌专业电气工程专业,进校成为校级优秀团员、团支书、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宣讲团副团长,随后就是拿奖、储才计划、C9暑期学校……

在舆论压力之下,上海交大智慧能源创新学院发出了通告:

“经核查,我院樊同学与他人合作参加首届全国“A+能源”大学生科技创新竟赛并获奖,在竞赛奖金分配中存在伪适收款记录,瞒骗奖金金额等不诚信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樊同学严重警告处分,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终止其“荣昶储才计划”学员资格,取消其校内转专业拟录取资格。其本人已主动退出相关暑期学校。

学校对不诚信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核实必将依规严肃处理。感谢广大师生监督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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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樊同学“严重警告”处分,是不是“零容忍”?有多严重?

查询《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沪交学(2019)29号),其第24条规定:

以盗窃、骗取、勒索、冒领等手段非法占有国家、本校或者他人财物的,按下列情形给予纪律处分: (一)所涉及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所涉及价值超过200元,在500元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 (三)所涉及价值超过500元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四)破解、仿冒或者伪造校园卡以及其他校内有价支付凭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樊同学在本案涉及的金额,肯定超过了500元,所以,如果执行上海交大这个规定,至少应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而不是与“200元以下”对应的严重警告处分。

所以,学校对樊同学并不是如通报所说的“零容忍”,而是跳过学校规定,“减轻处理”。

在该校规定中,严重警告处分是可以申请解除的,解除之后,学生并不会再受此处分影响。严重警告的“观察期”为8个月,留校察看处分的观察期为12个月,依照一定条件,还可以申请提前解除。

在我看来,樊同学在本案中有三次违纪行为:第一次是瞒骗冒领同学的竞赛奖金,至少超过2000元;第二次是伪造财务文件;第三次是拒不执行调解协议。

如果按照《上海交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这三个行为应该分别确定处分,然后合并处分。三个留校察看处分合并,可以触发什么处分呢?

肯定不是“严重警告”。

当然,我也知道,以当前通报的作派,我这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处理,不可能照进现实。

我赞同知乎上一位网友的观点:“这5000块钱可能是上海交大最小的问题。”在樊同学以及这一类同学的迷之操作中,这5000块是唯一一个可以被外界看清晰、看明白的细节。其他的,都在云雾里。

比如,樊同学是一个毫无技术背景的学生干部,她凭什么成为参赛项目第一作者?这样的比赛公正吗?她为什么那么有底气地说男同学的贡献只值500元?为什么可以公然拒绝执行院方的调解方案?在学院已经明确知道樊同学伪造财务文件、瞒占同学奖金的情况下,为什么还允许她转入王牌专业,还让她进全校仅2人的暑期学校,进全校精英级的荣昶储才计划?

从樊同学火箭式成长的路径来看,她是奔着体制内走的。这样的人一旦掌权,她会做出什么来?

大家会发现,我写作本文,并没有写出主角全名,而是与学院通报一样用“樊同学”代称。这与我一贯的作风自然是相悖的,一个事件,当事人怎么可以连姓名都不完整呢?但是,我仍然用了“樊同学”,因为我今天觉得,在这整件事中,作为主角的樊同学固然糟糕,但却可能是一大堆问题中问题最小的那个,那些包装她的人、推她上位的人、偷偷开门放水的人、以公家名义欺骗大众的人、发现问题后依然包庇捂盖子的人,那些蝇营狗苟却道貌岸然的人,那个不断滋生恶行的群体,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这件事在传播中有两句名言:

第一句是樊同学的质问:“你凭良心说,你的工作500够不够”。

第二句是那位男同学在调解中被质问:“处分她,对你有什么好处?”

这两句话令人心堵之处在于:它们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冠冕堂皇地斥责有正当诉求的老实人,从根本上否定事件的正当走向。

处分樊同学的好处有很多,首先是让受委屈的当事人心情舒展,其次是让学校风气在明面上不至于乌七八黑,第三是把储才机会、评奖机会留给真正品学兼优的人,第四是把权力的门留给坚守诚信道德的人。对于当事人、同学、学校、社会,都是有好处的。

不处分、轻处分樊同学,只对一批人有好处。哪一批人呢?就是那批一贯暗箱操作、徇私枉法、假公济私、挖国家墙角的人。

大家还记得当年曝光的上海交大那份入学招呼名单吗?

那是2001年的事。当年,我还在读书,看到那个名单,就像看到一大片阶层固化板结的黑铁块块,心里太堵了,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那里面有多少黑幕?又有多少寒窗苦读的学子因此被抢走了他们应得的机会?这些年来,多少一样的故事年年重演?

今天,来到樊同学事件。

我知道,要修改学院通报中的处分很难,但我还是建议上海交大校方,提级处理,认真执行《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守住规则底线,按规矩严肃处理。

在曝光之前没有处分且不断授予樊同学荣誉和奖励,已经是放纵和渎职了,曝光之后,理论上,现在校方还有一次纠正院方的机会。望珍惜。

呦呦鹿鸣2026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