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记得那种被人一眼看穿的感觉吗?不是被评判,是被真正看见。
他谈起骑士和战争的时候,眼睛里有光。国家之间的、家族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我坐在对面,火一样盯着他,心里却在打另一场仗——别爱上他,这次做个正常人。
那天阳光很好。我在甲板上干活,他在远处看我。"我要写一本书,"他说,"让全世界都看见你,通过我的文字。"我低头笑了,没说话。心里却在想:你会是我故事里的谁?那个我从不敢 fully 去爱的人,还是那个从来就不属于我去爱的人?
他看见我的方式,前所未有。可转身之后,再也没有回头。
奇怪吧?那些让我们 feeling so much 的人,消失得像一场梦。而他们留下的现实,一旦人走了,就再也对不上号。
他做过一件事。我在电话里随口说想吃某种冰淇淋,嫌麻烦没去买。他自己跑来了,就因为我提过那么一次。香草味。
现在我看到"Vanilla"的海报会愣住。不知道他会不会。不知道她让他选口味的时候,他脑子里有没有闪过我的名字。
香草。太淡了。没颜色,没意思。大家都这么说。
是因为这个走的吗?我当时想,要是把自己从头到脚浸满颜色,他会不会留下来。
他有我从未相信过的梦想,我有他从未接受的现实。他信上帝,我信文字。手牵手,我们活成了诅咒。
现在每天早上,他还会祈祷吗?祈祷那个没能把我们留在一起的上帝。我们的歌响起的时候,他会想我吗?咖啡还喝纯黑不加糖吗?摸到自己手指的时候,会不会记得它们曾经握过我的手。还盯着太阳找答案吗?
我不知道怎么杀死这份希望。它在我体内烧着。我想像电影里那样,把它冲进马桶,像切除什么肿瘤一样简单。可它不是肿瘤,是骨头里的东西。
有没有一种爱可以不破碎?有没有正确的坠入方式?面对爱的时候,我们真的能保持 careful 吗?
他爱我的方式,和我破碎的方式。Love breaks my bones, and I show up again with a limp. Every time.
每次都这样。一瘸一拐地,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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