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大兴机场出境查验现场,一名男子通过自助通道时,始终因证件照片比对异常无法通关。边检民警随即将其带至人工查验台复核,本是常规的证件核验,没想到这一查,揭开了一场父女联手撒谎、刻意隐瞒身份的出境猫腻。
大兴机场边检站执勤三队副队长袁显鹏介绍,该男子本人与护照照片整体相似度较高,但额头纹路等细微面部特征存在明显差异,不符合本人证件标准。凭借丰富执勤经验,民警判断该男子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嫌疑,随即对男子及同行女子分别开展询问核实。
袁显鹏讲述,核查初期,男子一口咬定护照为本人所有,拒不承认冒用他人证件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对同行女子单独问询,突破案情缺口。
面对询问,同行女子起初谎称,男子是自己的叔叔,此次一同出境是为陪伴自己前往境外观看演唱会。
民警细致梳理线索、层层盘问得知,该男子实际为女子的父亲,其持有护照属于自己的双胞胎弟弟。面对民警的普法宣讲和政策教育,二人编造的谎言不攻自破,男子最终如实交代违法事实。
经查,该男子因自身护照遗失,心存侥幸,私自使用双胞胎弟弟的护照,企图陪同女儿出境看演唱会,女儿全程配合隐瞒身份、统一说辞,试图蒙混过关。
最终,该男子因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企图非法出境,被北京大兴机场边检站依法处以300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涉案护照被依法收缴。
袁显鹏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入境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入境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边检部门呼吁广大旅客遵纪守法、文明平安出行。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七条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来源:BRTV新闻(记者:陈骏)、国家移民管理局
编辑:孙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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