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黄河, “我认为我无罪”,屈晓玲摘下口罩,努力说出这六个字。据媒体此前报道,罹患鼻型细胞淋巴癌的屈晓玲一家,因在雷庄镇政府违法征地过程中,与警察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三名警察受伤,屈晓玲被迁西县检察院指控袭警罪。

唐山市迁西县法院于2023年5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隔3年,案件在法院经历9次延长审限后,迁西县法院于2026年5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屈晓玲犯袭警罪,免予刑事处罚。

屈晓玲的病情已经使她无法正常讲话。她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自己无罪,已经委托律师,上诉至唐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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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据红星新闻,2021年7月20日,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雷庄镇黄庄村发生一起“袭警”事件。

村民韩国一家在阻拦政府强制清表时,妻子屈晓玲持菜刀将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冯国忠头部砍伤,另一名辅警在制止过程中被其抓伤胳膊。经鉴定,两人为轻微伤。

屈晓玲因此被控涉嫌袭警罪。经唐山中院指定管辖,2023年5月9日,该案在唐山市迁西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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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坑承包协议书

2001年4月1日,韩国与黄庄村委会签订《荒坑承包协议书》,约定承包该村沙河桥东处205国道旁的27亩荒坑。约定租期50年,租金5万元,每10年交一次,每次交1万元。

到了2021年3月,韩国按照协议交租金续约时,村委会却没有收。原因是这块“建设用地”将被政府征用,用于建设滦州市重点工程——205国道综合服务区。

同年4月13日,滦州市政府发布征地公告。6月21日,黄庄村委会成员向韩国送达《解除荒坑协议通知书》。因未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韩国拒绝接收。

2021年7月19日晚,雷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及黄村委会成员再次找到韩国,但仍未谈拢。临走时,韩国被告知,无论同不同意,政府都会强制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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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现场视频截图

7月20日凌晨5时许,妻子屈晓玲起床准备给韩国送早饭,临行前将家里的一把旧菜刀揣进了布包。

一段现场记录视频显示,7时2分,站在铲车驾驶室外的韩国,正在与东边木头堆旁的5名男子交涉。韩国称,当时这几名政府工作人员和他在谈征收荒坑的事。

视频显示,谈话过程中,几名男子逐渐靠近铲车。7时4分,其中一名男子试图爬上驾驶室。随后,一名黑衣男子突然上前拽住韩国的腿,并试图往下拉。

在案材料显示,这名黑衣男子即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杨爱民,当时与他一起进入场内的是大队长冯国忠。

杨爱民称,当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其带领特巡警大队50名警力到雷庄镇沙河桥东侧配合雷庄镇政府清理违规占地行为。而为防止当事人进一步做出过激行为。“按照副局长的指示,我和大队长冯国忠身着便衣去木料圈内对当事人做工作。”

前述监控视频显示,在特警涌入场内时,屈晓玲立即转身径直跑向铲车,并从随身携带的布包里掏出菜刀,砍向将丈夫拉下车的民警。

不到1分钟,屈晓玲、韩国等人先后被控制。在被抬上警车的过程中,戚玉芝(韩国母亲)称被一名年轻辅警踹到面部,她摸出小包里的针锥子,扎向其腿部。

当日,韩国、屈晓玲、戚玉芝三人因涉嫌袭警罪被刑拘。2021年12月30日,滦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韩国、戚玉芝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院判决:

政府强制清表行为违法

被释放的韩国回到村里发现,自己和家人辛苦填平的荒坑早已被铺上水泥、围上栅栏、盖起了办公楼,原有的树木和木料堆以及房屋已不见踪影。

2022年2月,韩国一纸诉状将雷庄镇政府告上法庭,诉称对方于2021年7月20日强占其承包的黄庄村沙河桥东荒坑上的土地,且强制拆除地上房屋及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韩国亦向法院提交多项证据,包括一份由雷庄镇政府于事发当日出具的关于进场过程中公安干警受伤的情况说明。

说明中,雷庄镇政府称,205国道综合服务体项目是滦州市重点项目,项目前期手续已完备,所涉及土地除黄庄村韩国外,各户均已签订协议并发放补偿款,韩国所承包土地为黄庄村村集体用地,根据双方所签协议,土地若因国家项目建设需要征用,承包方不得阻拦,但韩国拒不执行。镇、村两级多次做韩国思想工作无效,导致项目迟迟无法进场……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滦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由雷庄镇牵头实施强制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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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滦州G205综合服务区

针对韩国的起诉,雷庄镇政府答辩称,该案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应解决的范畴。理由是2021年6月21日,黄庄村委会依据《荒坑承包协议书》第七条之约定告知韩国解除协议,“解除权属于形成权,一经送到即生效。”至7月20日,韩国已不是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涉案土地重新归于黄庄村委会。

雷庄镇政府认为,“2021年7月20日被告强制清表,对准的是黄庄村委会,村委会对征地行为无意义,答辩人无法对此提出异议,因此被答辩人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雷庄镇政府还称,该案不属于强制拆除及清除,被答辩人即韩国应自动清除场内所有财物;且涉案土地的补偿费已实际给付黄庄村委会,黄庄村委会如何处理与他人无关。

对此,韩国并不认同镇政府说法。他称自己从没接收过解除合同通知书,且“合同解除只有两种方式,即双方合议解除或法院判决并且生效解除,并不是说他们通知解除就解除”。

2022年5月,滦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滦州市雷庄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20日强制清除原告韩国与黄庄村委会签订协议《荒坑承包协议书》确定的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物品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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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法院一审判决

滦州市法院称,被告的这种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清表行为,虽不具备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属于不应当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原告对所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拥有所有权,被告的清表行为与原告存有利害关系,对被告主张原告不具备主体资格的辩护意见,该院不予支持。

雷庄镇政府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9月1日,唐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唐山中院在判决书中确认,雷庄镇政府强制进场行为“明显超越职权”。

(来源:新黄河、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