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日报

上周六(5月30日)中午,13岁的杭州男生李臻熙头一回打了报警电话,稚嫩的声音,带着点紧张。

“我在一个小区楼下发现了罂粟,能不能报警?我看下我在哪儿......”

长河派出所警员很快赶到现场。在小区的尽头,两个男孩见到警察来了,站得笔挺。李臻熙背着双肩包,戴着眼镜,还有点“手足无措”。

他俩告诉警察,小区楼道口的绿化带里,有疑似罂粟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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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位警员仔细研究了这株植物。和一旁的植物相比,这一株的茎和叶比较粗壮,果实光滑、直立,确实很像罂粟。民警立刻拍下照片,传回给禁毒办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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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拍了照,进行证据保留。”李臻熙和民警说。

“小朋友,你怎么会发现的?”民警问。

李臻熙说,上午他来小伙伴家一起写作业。“我们下楼准备吃饭,突然发现这株植物和别的都不一样。就感觉,和学校里教过的罂粟照片有点像。

小伙伴在一旁提醒:“我们还查过,对比过的。”

是的,我们先网上查,又手机拍照问了AI,AI说这是罂粟,我们第一时间给你们打电话。”小李说,“我们还查了查附近的绿化带,没看到别的罂粟了。”

民警特意表扬了两位同学。“小李同学,你们能熟悉禁毒知识,给你们点赞!我们现在了解下这株植物从哪里来。”

很快,经禁毒办确认,该植株确为罂粟。警方经过走访核查,确认这株罂粟属于自然野生生长,无种植责任人。随后,警员们当场将其铲除,并对周边区域再次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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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儿警在小区里忙前忙后,也引来附近居民的围观。民警正好和周围街坊做了禁毒宣传,告知大家“罂粟是毒品,千万不能私自种植”。“有些老年人听信偏方,说罂粟能治病。我们国家明确禁止非法种罂粟,零星几株都不行!小朋友都懂的道理,大人也一定要记住。

此前,本报就报道过杭州两位老人听信民间偏方,在小区阳台和楼顶种植35株罂粟的新闻。民警最后上门铲除,并对老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通讯员 王怡蔷 徐梦镱 记者 李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