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工贸行业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为强化警示震慑,现公开曝光4起典型案例。

典型违法行为一: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

2026年5月14日,益阳市资阳区应急管理局对湖南超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上述行为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进行立案查处。

典型违法行为二:使用非水性漆的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2026年5月18日,湘潭市雨湖区应急管理局对雨湖区术哥家具销售中心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非水性油漆的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上述行为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八条第六项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进行立案查处。

典型违法行为三:采用预混燃烧方式的燃气窑炉的燃气总管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连锁。

2026年5月21日,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对新化县欧迪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采用预混燃烧方式的1号窑炉燃气总管的紧急自动切断阀未与压力监测报警装置联锁。上述行为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进行立案查处。

典型违法行为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026年5月13日,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对长沙灏天机电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限期改正,并进行立案查处。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提醒:以上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部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松懈,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各工贸企业务必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项补齐安全短板,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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