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轮胎企业出海欧洲正遭遇严峻的知识产权壁垒。2026年5月26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米兰地方分院对倍耐力诉中国轮胎企业专利侵权案连下三判。四川远星橡胶与天津恒泰善驰均被判侵权成立,面临跨国停售及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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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纠纷源于2024年的米兰两轮车展(EICMA)。当时远星橡胶准备展出HA-51R和HA-51F两款轮胎,倍耐力以该产品与其“Scorpion Rally STR”高度近似为由,成功申请到UPC临时禁令,导致远星产品被撤展。

展会风波后,远星橡胶选择主动反击。2025年6月,其向UPC提起诉讼,挑战倍耐力“摩托车轮胎”专利(EP3519207)的有效性。然而在此次判决中,法院认定远星产品落入了该专利权利要求1的全部12项技术特征,构成“全面覆盖”,不仅驳回其无效宣告请求,更判定侵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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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远星橡胶下发了严厉处罚:责令在所有UPC成员国停止销售侵权产品,每件侵权产品罚款400欧元,逾期未履行每日加罚5000欧元。尤为严苛的是,远星须在其官网首页连续两个月公布判决摘要,这对企业国际商誉无疑是重创。

同日,另一家中国胎企天津恒泰善驰也因侵犯倍耐力另一件“摩托车轮胎及方法”专利(EP2519412)被判败诉,且罚款规则与远星案一致。不同的是,该案为缺席审判。恒泰善驰在收到起诉状后既未答辩也未出庭,法院在确认送达程序合法后,直接推定侵权成立,不再进行专利有效性审查与技术特征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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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起案件给中国制造出海敲响了双重警钟:一是国际展会已成专利狙击高发地,临时禁令杀伤力巨大;二是面对海外诉讼绝不可“鸵鸟应对”,缺席导致的程序失权将令企业丧失所有技术抗辩机会。随着UPC成为跨国知产博弈新利器,中国车企出海亟需从源头规避专利风险并提升诉讼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