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警用无人机采集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提升钟山县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规范通行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钟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警用无人机开展交通违法空中巡查与取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6月13日0时起正式启用。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类型

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指示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

驾驶未悬挂、故意遮挡、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

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在高速公路等路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其他依法应当采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取证覆盖区域

(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省道S201线:35公里+600米至75公里+500米;

国道323线:716公里至754公里;

国道538线:112公里至126公里;

国道241线:2947公里至2967公里。

(二)高速公路

S13钟富高速公路:54公里至84公里;

S1301北过境线高速公路:0公里至11公里。

(三)城区道路

钟山县城主城区、河东新区等区域主要道路。

四、其他事项

所有采集的违法证据将严格依法审核,符合录入标准的,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查询违法记录、办理申诉业务。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钟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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