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948年6月2日,辽宁丹东的石佛村发生了一起震惊附近乡里的命案。这一天安东县公安局一早就接到报警,侦查员赶到案发的农家大院时,刚一推门就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屋内的地板上躺着五名女性和四名儿童的遗体,遗体被摆放得整整齐齐。大厅的饭桌上摆着香炉和各种做法事的工具,地上还散落着一些让人看不懂的符咒。最让人意外的是,香炉下还压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杀人者龚老五和曲传香是也"。

经辨认,遇难的九人分别是屋主包云福的妻子和一对儿女,包云福的岳母刘庞氏、外甥女孙侯氏,以及邻居王庞氏和她的儿子、薛庞氏和她的儿子。侦查员在里屋还发现包云福的舅舅周春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在屋后的水井中又找到了神志不清的包云福本人。

有村民告诉侦查员,案发前一段时间,包云福家的院门一直紧闭,大门上还系了一根红布条。在当地习俗里,门上系红布条意味着"家中有事、生人勿近",所以这些天没有人见过这一家人的面。还有村民说,偶然经过院子时曾听到里面有人吵吵嚷嚷,听上去像"跳大神"的声音。

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有人说是"特务迫害",有人说是"邪教谋杀"。侦查员担心谣言越传越玄,赶紧把围观村民劝回了家。从现场遗留的那张写着凶手名字的纸条入手,民警先锁定了纸条上提到的龚老五和曲传香。两人都是本村人,平时都好赌,但经过调查,两人都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那这张纸条到底是谁写的?经过字迹比对,侦查员惊讶地发现,纸条上的字竟然和屋主包云福的笔迹一模一样。这说明从水井里被救上来的包云福,肯定不干净。就在民警准备提审包云福时,医院那边传来了新消息:周春已经被救醒,而他之所以昏迷,竟是因为吞下了三根金条。46岁的周春从小不务正业,20岁学会了"跳大神",早些年还因为贩卖违禁药品被捕入狱。出狱后他跑遍江湖,最后落脚到了外甥包云福家里。没想到,他这一落脚,把一大家子人一步步推向了深渊。

把时间拉回到1947年正月初一。那天周春在包云福家借着过年的喜庆多喝了几杯,借着酒劲开始炫耀自己的"本事"。他声称自己19岁那年救过一只受伤的狐狸,这只狐狸后来修炼成仙,附在了他身上,自己因此有了"狐仙附体"、能治百病的能耐。当着全家人的面,周春当场跳了一段"大神"。包云福一家人平日里本就迷信,看到家里居然住了一个"活神仙",立刻就把周春像菩萨一样供了起来。

消息很快传到了邻居家,王庞氏和薛庞氏也赶来拜倒在周春脚下。周春对这两家人说,包云福和妻子是"天仙配",外甥和外甥女是"牛郎织女投胎",将来都要"上天归位"。包云福夫妻俩听了更是喜不自禁,整天围着周春转,不工作也不劳动,连儿子感冒发烧都不寻医问药,而是让周春施法"辟邪"。孩子被折腾得半死不活,扛了几天身体才见好,包云福反而以为是周春的功劳,又把这事讲给了岳母和外甥女听。

周春从口袋里掏出两瓶来历不明的药丸,告诉两户邻居——要想孩子将来"当大官",必须先"修炼成仙",这药就是"成仙丹"。几户人家平时省吃俭用赚来的钱,全都流进了周春的口袋。包云福觉得自己"反正都要成仙了",一狠心把家里珍藏的几根金条也交给了周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家吃了药以后确实感到飘飘欲仙,但他们不知道,这些"仙丹"其实就是周春早些年贩卖的违禁药品。

周春在包云福家赚得盆满钵满后,决定离开这里。但那个年代出门必须要有"路条",周春去找村长开路条被拒。碰了一鼻子灰回到包云福家后,周春心里盘算:包云福已经被自己骗得倾家荡产,事情一旦败露,自己一定没有好下场;可眼下退路已经断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

1948年6月1日晚上,周春告诉几家人"时机已到,大家马上都可以成仙了",让包云福在门外系上红布条,几家人一起在院子里"闭关修炼"。半夜时分,周春大叫"时辰将至",要大家沐浴更衣,喝下掺有大量违禁药品的水,然后施起"法"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关于这一夜的惨剧,公开的判决书对具体手段做了简单而沉重的认定——九人遇难、四名儿童是被自己的母亲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亲手夺去了生命,几个女人也最终丧命于包云福、周春之手。整个过程被披上"成仙"的外衣,悲剧就是在这层外衣下完成的。

杀人之后,周春又告诉包云福——"九人已经成仙,我们两个也要一起上天,但不能互相动手"。于是两人将三根金条剪成六段,一人吞下三段,躺在床上"等待升天"。半夜包云福醒来,发现四周的人都没了动静,生怕自己"错过时辰",赶紧跑到屋后跳进了水井——没想到井水并不深,他半截身子露在水面上茫然不知所措。

1949年4月3日,周春在审判大会上被依法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枪决,包云福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曾经几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在迷信和利益的裹挟下跌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你想想看,这起案件里最让人警醒的,是愚昧迷信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连最亲的亲人之间都会反目成仇。这里可以提一个法律知识点:《刑法》第300条规定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2017年"两高"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所以"狐仙""神药"从来不是护身符,而是把人往深渊里推的加速器。

这里也可以跟另一桩案件做对比。2014年河南某地发生过一起"全能神"邪教组织致人死亡案,邪教头目鼓吹"升天"导致多人被害,最终主犯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共同点,就是给犯罪行为披上一层"神性"外衣,让施害者以为是在"替天行道"。

法律的底线,是用一个个案子画出来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果当年有人及时报警、有人及时劝阻,这九个无辜的生命会不会被救下来?评论区聊聊。

把这篇文章转发给家人朋友,多一个人知道法律常识,少一个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