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情况、未成年人检察40年40件大事记。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介绍,这40件大事贯通了未成年人检察制度从萌芽探索、快速发展、持续深化到全面提升的全过程,凝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变革、制度演进和基层实践。

缐杰介绍,最高检对40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事件、制度机制及创新做法进行了盘点梳理,坚持立足发展脉络、聚焦关键节点、突出典型示范等特点,经过深入研究,并征求专家意见,最终,从360余个事件中筛选出未成年人检察40年的40件大事。

这40件大事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历程为主线,主要选取具有首创性、标志性、转折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关键事项,客观反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初创探索、专门化建设到全面发展的历史沿革。比如第1件,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科内设立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迈出了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探索的第一步。

同时,聚焦司法保护、犯罪防治、制度建设、社会治理等重要工作,最高检选取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事件。比如第20件、第22件,2018年6月,时任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最高检抗诉的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发表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全部抗诉意见,齐某由十年有期徒刑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以办理此案为契机,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系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各省级人民检察院抄送省级人民政府同步落实,持续推动平安校园建设。这项工作既有“一号”序位建议的优先性,又展现了各级政府与检察机关共抓落实的努力,因而具有代表性。

>>>链接

未成年人检察40年大事记

编辑 张磊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