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在第39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建法院开展禁毒综合治理等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军介绍福建法院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有关情况。
省人大代表陈光顺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省人大代表林凤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全省法院
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780件,审结773件。从我省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和趋势:
毒品犯罪案件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25年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2.08%,2026年1-5月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8.89%,数据表明,随着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在严厉打击和有效治理下,毒品犯罪蔓延势头得到有力遏制,毒情形势整体平稳可控,持续向好,彰显了党领导下中国特色毒品治理的强大制度优势和综合治理效能。
涉案毒品种类多样,麻精药品滥用问题凸显。当前涉案毒品已从传统的海洛因、冰毒为主,向传统毒品、新型毒品并存的格局转变。从来源看,既有境外走私入境的,也有境内不法分子加工制作的,还有从医疗机构、药店等流出的麻精药品,部分患者及戒毒人员利用监管漏洞套取麻精药品后加价贩卖,形成了“境外走私+境内流失”的双重格局。目前,被滥用的麻精药品主要集中在依托咪酯、曲马多、右美沙芬、合成大麻素等。
毒品伪装形式不断翻新,识别防范难度增大。与传统毒品形态单一、易于识别不同,当前新型毒品形态多样,有的伪装成巧克力、糖果、饼干等食品,有的伪装成奶茶、酒等饮品,还有的非法添加进电子烟等,极具迷惑性、隐蔽性,既增加了打击难度,也容易让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沾染毒品,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构成威胁。此外,“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的形势严峻。
毒品犯罪模式加速演变,非接触式犯罪手段成为主流。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犯罪手段已成为毒品贩运新常态。贩毒分子通过社交软件、暗网等渠道进行联络交易,利用物流寄递、“埋包”等方式交付毒品,通过虚拟货币、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渠道转移资金,实现了人员、毒品、资金三要素分离,犯罪链条更加隐蔽,证据收集和案件侦破难度明显加大,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依法履职尽责
持续提升毒品犯罪审判质效
针对我省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审理质效。我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成效显著,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坚持从严惩处,突出打击重点。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和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2025年以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分子212人,重刑率17.48%,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0个百分点。严格掌握毒品犯罪的非监禁刑适用,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3.63%,远低于其他犯罪,有力遏制了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势头。同时,鉴于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有别,我省法院在审理新型毒品案件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考虑涉案毒品毒害性、纯度、滥用情况等,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筑牢禁毒司法防线。针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较弱、好奇心强、容易受到侵害的特点,全省法院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依法严厉打击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毒,以及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等行为,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毒爪”。今年以来,省法院组织开展全省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调研,全面掌握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特点规律,研提针对性对策建议,为构建“惩、治、防、教”一体化治理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审判指导,确保法律适用统一。省法院高度重视毒品犯罪审判指导工作,建立健全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每年初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梳理总结,并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题调研、片区座谈、案例指导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针对新型毒品普遍含量极低特点,省法院出台《审委会裁判观点》,对此类案件量刑原则作出明确指引。针对依托咪酯数量认定标准不统一,类案不同判的情形,指导福州中院先试先行,探索制定量刑指导标准。
延伸审判职能
深度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遏制毒品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本的解决办法在于综合治理。全省各级法院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同时,创新方式举措,融入禁毒工作大局,促推毒品问题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责任落实,凝聚禁毒工作合力。全省法院始终把禁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履行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围绕禁毒法治建设、法律适用疑难、麻精药品监管等重点议题开展座谈研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法院也不断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业务交流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起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禁毒工作格局。
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禁毒氛围。全省法院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推动禁毒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2025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召开禁毒新闻发布会,并与省检察院联合发布十大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师生代表旁听,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各级法院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网络以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并通过《热案大家谈》等特色栏目发布典型案例,切实增强禁毒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使禁毒观念深入人心。
用好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全省法院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治安管理漏洞、行业监管短板、社会治理薄弱环节等问题,及时研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司法建议,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漳州中院在审理“上头电子烟”案件中,发现此类案件在监管执法、平台治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及时向市禁毒办发出司法建议,并抄送多个职能部门,市禁毒办成立专项工作组,联合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烟草局等部门开展源头管控、治理,推出“技术反制+人工核验”双轨并行的措施,聚焦青少年、电子烟经营者、娱乐场所人员开展普法宣传。
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陈捷介绍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三庭庭长陈丰介绍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供稿:刑一庭
编辑:罗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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