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得踏实,靠的是啥?无非是干活有保障,办事有地方说理,钱花得明白。这几样,恰恰是老百姓最在意的。
时间走到2026年7月,一批新规陆续发布。从7月1日算起,我们身边的规矩要变,而且都是往老百姓这边靠。今天就说说这三个变化。
先说个常见的事。有人退了休还继续上班,看大门的、做保洁的、当保安的,年纪都不小了。这批人有个统称,叫超龄劳动者。
麻烦在哪儿?过了退休年龄,一旦出了事,很容易被划成"劳务关系",劳动法保护不到他们头上。
过去,超龄劳动者多被简单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认定为劳务关系,脱离劳动法律保护范畴。这个空子,现在被堵上了。
人社部拉上另外几个部门,一起出了个新规矩。人社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5部门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
央视等媒体在5月下旬都做了报道。一个"首部",就说明这事以前真是空白。
新规到底护着啥?说白了就四样。工钱上,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上,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干活的安全也有讲究,得看老人的身体来派活,危险的活儿不能硬塞。
最让人安心的是社保。规定写明,需延长缴费的超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经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为其缴纳,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再加上工伤这块也理顺了,等于给再就业的老人系上了安全带。
这一步走得挺对。人越活越长,有手艺的人不愿在家待着,规矩就该跟上他们。
有位专家的话说得明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讲,暂行规定不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劳动保障的唯一标准,而是基于超龄劳动者的劳动事实,以保障基本权益为切口。一句话,判断的尺子统一了。
老人再想讨个说法,不用各部门之间来回跑了。
第二件事,跟每个可能找政府部门办事的人都有关。开车吃了张有争议的罚单,开店被吊了执照,工伤没被认上。
碰上这些,行政复议就是那条正规的说理路子。可过去不少人嫌它门槛高、手续麻烦,宁肯忍着也不愿折腾。
这回配套的规矩也动了。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央视也专门讲了。
说得直白点,对闯红灯被罚、开店被吊销执照、工伤不认定等政府部门的行为有异议的,都能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新条例最实在的是两点。
一是能管的事更多了,二是办事更省劲了。
能管的范围里,添了几类新的。比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不服的;对学校开除学籍、退学处理的申诉结果不服的;对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撤销学位不服的。
失信黑名单这条,尤其要说说。有专家把道理点透了。中央党校教授胡建淼讲,对列入"黑名单"的行为,对当事人权利的影响往往重于一般的行政处罚,但它又因未被正式定性为"行政处罚"而不受行政处罚法的规制。以前这算个盲区,现在有说法了。
再看办事这头,更贴心。条例明确,行政复议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可将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通过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在线提交。
更省心的是,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行政复议机关不得要求另行提供纸质材料。
对腿脚不便的老人、住得偏的乡亲,这就是把成本砍了下来。
前两件朝里,第三件朝外,分量一样重。这些年中国经济和世界越绑越紧,想去国外投点钱的人越来越多。
可这块以前的规矩多是各部门自己定的,散得很。尤其是老百姓个人想出海投资,一直缺一部管总的法。这个短板,7月也补上了。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里面提到,国家支持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对外投资活动,投资者依法享有对外投资自主权,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由一部行政法规统一划线,过去部门规则打架、企业来回比对的麻烦,少了。合规成本自然降下来。对普通人最直接的一条,是身份被写进去了。
规定明确,中国境内居民个人等对外投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制定。换句话说,个人合规去海外投资,头一回有了清楚的框架可依。
当然,开放归开放,闸门也守得牢。规定强调,对外投资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三个变化,面向三拨不一样的人。护着上岁数还在干活的,帮着想讨说法的,扶着想出海投资的。
背后的心思是一条,让规矩更清楚,让权益更实在。7月这道坎一过,这些好处会慢慢渗进日子里。干活的人更安心,办事的人更省心,投资的人更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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