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攀
针对网传“海口五公祠失窃26年的宋末元初铸铜佛像疑现身观复博物馆”一事,7月2日观复博物馆发布官方声明回应,确认涉事造像为早年市场征集所得,已主动上报主管部门申请专业鉴定。目前,海口警方已介入核查。
网友拍摄的佛像照片
作为新中国第一家非国有博物馆,观复博物馆由收藏家马未都于1996年创办,1997年1月在北京正式对外开放,馆藏以瓷器、古典家具、古代造像等传世文物为主,曾布局厦门、上海等多地分馆,是国内民营博物馆领域的代表性机构。此次涉事的铜罗汉像,正是2005年厦门馆筹建期间征集的藏品。
海口五公祠被盗佛像照片
据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显示,失窃文物为宋末元初铸铜佛像,原藏于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海口五公祠,高1.3米、重约100公斤,2000年4月30日被盗,2021 年录入全国被盗文物信息库。7月1日有网友发布细节比对图,指出观复博物馆展出的铜罗汉像与失窃佛像在面部轮廓、衣纹、残缺位置等多处特征高度吻合,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观复博物馆在声明中表示,该藏品购于厦门当地合法古玩市场,此后在北京馆常态化展出二十年,期间从未接到任何官方或个人的权属争议提示;获悉舆情后当日即完成内部核查并向国家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书面上报,将完全服从鉴定结论与官方处置指导,全力配合调查。
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被盗文物能否善意取得博物馆应承担何种责任等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秦明律师作出解读:善意取得制度指的是,无权处分人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时,若第三人属于善意的第三人,则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判例的规定,偷盗后贩卖的文物一般不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因此,如果经鉴定该尊佛像为海口市五公祠被盗佛像,那么即便观复博物馆系通过征集购得,所有权人海口市五公祠仍有权要求观复博物馆返还该佛像。
秦明律师特别指出,作为文物收藏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拟征集、购买文物来源的合法性进行了解、识别。如果明知是盗窃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犯罪所获取的文物,而予以收购则可能构成,刑法所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若博物馆确实不明知偷盗情况,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则仅需承担民事返还责任,不构成刑事犯罪。
截至发稿,观复博物馆尚未披露当年征集该佛像的具体交易凭证、卖家信息及购置价格等细节。
目前涉事佛像身份尚未最终确认,警方正在调查当中,最终结论以官方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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