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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盛宣怀曾孙盛品儒离世(详见),其遗孀蔡一凤以名媛身份被媒体广为报道,称其家族资产逾20亿元。但如何起家,无媒体细述。从澳门锐思集团副主席、澳洲墨尔本皇冠赌场副总裁的头衔来看,涉足的行业必然有珠宝和博彩。

2026年6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披露的一则判决书,将原诉法庭案件HCA 474/2019 [2026] HKCFI 3593的完整信息公开,也给出了蔡一凤主营业务的更多拼图。这起案件源于十一年前,即2015年作为该起诉讼被告二的黄有龙在澳大利亚珀斯皇冠赌场(下称皇冠赌场)产生的赌债,被告一周海恩(CHOW HAI YEN),系黄有龙彼时的私人助理。双方产生业务交集时,原告蔡一凤任职皇冠度假村市场副总裁,负责招揽高端赌客、为客人安排赌场信贷。

双方都是名人,鲜少见判决书里介绍身份的时候不是用社会职务而是用人际关系谱系。关于黄有龙是这么说的:Whilst he was a friend of the famous entrepreneur Mr Jack Ma (馬雲), he was the husband of the famous movie star Ms Zhao Wei (趙薇)。黄有龙,蔡一凤,正儿八经的“龙凤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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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判决书中对原告及被告的介绍

根据判决书,双方核心争议有两点,其一,蔡一凤(或其声称代表之人)是否与黄有龙口头订立赌贷出借协议;其二,蔡一凤是否有权就该笔赌债按年利率 24% 向黄有龙收取逾期利息。

图2:香港高等法院判决书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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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香港高等法院判决书下载页面

从官网下载判决书,略读了一遍,一个还款总金额为4.26亿港元的陈年老瓜就浮上来了。

根据判决书,几方故事背景如下:

周焯华(Alvin Chau Cheok Wa,绰号洗米华)是太阳城博彩中介有限公司(下称“太阳城”)唯一股东,太阳城是皇冠赌场的持牌叠码仔(指通过介绍赌客、兑换筹码及转介贷款获取收益的中间人),原告蔡一凤的母亲林瑞美、表哥施崇苏(绰号“男哥”)为太阳城投资人。虽然外界称蔡一凤为周焯华的“表妹”,但二人无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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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人物关系思维导图

黄有龙2015年2月底赴澳大利亚珀斯赌场,因其当时身负多家赌场巨额赌债,皇冠赌场不愿直接放贷,蔡一凤作为中介为其“谋划”。

林瑞美、施崇苏与太阳城的内部合作规则是,林、施二人向太阳城存入大额资金作为赌码担保;可在存款额度内向赌客放码,放款对应存款会被冻结;随后按客人流水分取叠码佣金;由二人负责追讨欠款及利息,太阳城向二人追责;二人可自行与客人约定还款、逾期利息条款。

据此,蔡一凤协调搭建内部流程:太阳城向皇冠赌场申领4000万澳元筹码出借给黄有龙,太阳城向皇冠兜底;林、施向太阳城兜底,再由蔡一凤代二人向黄有龙追款及利息;皇冠、太阳城均不收取利息。这是蔡一凤与黄有龙口头达成第一份信贷协议,约定黄有龙需在放款3个月内按1澳元兑6.3港元汇率还款(2015年2月10日市场公开实盘1澳元=6.0645港元,狠,这里已出现1200万港元的利差),逾期全额未还则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

2015年2月25日,黄有龙到赌场拿到筹码,两日全部输光。

第二笔口头信贷协议发生于2015年2月28日,黄有龙要求追加2000万澳元赌码回本,蔡一凤再次协调内部安排:以林、施可分得的叠码佣金抵扣,由太阳城再出 2000万澳元筹码,债务最终由蔡一凤代二人向黄有龙追讨,约定放款1个月内全额还清,逾期按年利率24%计息。

黄有龙拿到筹码后,再次全部输光。按当时的实际汇率计算,6000万澳元≈3.63亿港元,如果按和蔡一凤的口头约定以1:6.3的汇率则计算为3.78亿港元。要注意,不管3.63亿还是3.78亿,都不是真实的数。

后续发生的还款1.43亿港元如表格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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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根据判决书内容制作

同时,2015年6月28日,周海恩开具三张各6000万港元的担保支票,交付蔡一凤,为案涉6000万澳元赌债作担保,兑付日分别为7/28、8/28、9/28。附带有三项条件,蔡一凤必须转交太阳城、不得自行填写收款人、兑付前必须事先通知周海恩和黄有龙。不过,2015年7月28日,蔡一凤自行填上自身为收款人,兑付第一张支票遭退票。

同时,黄有龙和蔡一凤约定以赤柱富豪海湾(Regalia Bay)别墅的物业作价6500万港元抵部分赌债;物业实际业主为黄有龙朋友的妻子Ms Li Shuangtong,市价7000万港元。

P个S,这是“三角代偿模式”(常见的抵债安排),房屋产权人是Li Shuangtong,房产本身不属于黄有龙,不能直接用黄的资产抵债;Li Shuangtong出于和黄有龙的交情,同意把自己名下富豪海湾别墅拿出来交易,交易产生的对价用来冲抵黄有龙欠太阳城的赌债;Li是自愿卖房的独立产权人,有权处置自身物业。依靠三方口头+书面买卖合约配合资金闭环实现间接代偿抵赌债效果。黄有龙本应向太阳城还钱,他出钱买下Li的房子交太阳城的代收中介给蔡一凤,购房对价视同黄有龙直接偿还等额赌债。

判决书原文解释了完整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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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周焯华介入协调还款,2016年2月2日至2019年11月11日,黄有龙直接向太阳城合计还款2.73017亿港元。2019年9月17日太阳城出具免责契约,确认6000 万澳元赌债已全数清偿,黄有龙所欠债务全部解除。

那么蔡一凤作为原告,起诉诉求是什么呢?蔡一凤认可被黄有龙付给太阳城的款项可抵扣本金,但主张两份口头信贷协议真实有效,蔡一凤要么以个人身份签约,要么作为未披露本人(林、施)的代理人签约;黄有龙仍需支付24%年利率逾期利息。第一张6000万支票为赌债本金+利息担保,支票遭退票,周海恩作为出票人,须承担6000万港元付款责任。最终要求周海恩和黄有龙支付逾期利息及支票项下的6000万港元。

有没有看晕?

法官经综合客观证据、商业逻辑、微信记录、各方行为,驳回蔡一凤的核心主张,认定债权债务仅存在于太阳城与黄有龙之间,两份口头信贷协议不存在。根据判决书,有十大核心理由:

1、身份与资质不合常理

蔡一凤只是皇冠市场员工,仅能安排客人对接持牌中介太阳城;唯有太阳城具备发放赌码资质,放款前必须经太阳城投资人施崇苏确认。蔡一凤无独立放贷权限,客观上不可能以个人身份成为出借债权人,仅属中间协调人。

2、利息主张完全违背商业逻辑

承担信贷风险、资金被冻结的是施崇苏、林瑞美,但皇冠、太阳城内部均约定不收利息;施崇苏本人只在意叠码佣金,无意追讨利息。周焯华2019年的微信指出:追讨利息是出资方皇冠、太阳城的权利,蔡一凤只是皇冠雇员,无权单独索要利息。蔡一凤主张自己单独收取24%利息完全不合商业常理。

3、蔡一凤同期微信自认并非债权人

2017年8月,蔡一凤在群聊明确向黄有龙表示:钱是施崇苏批给黄有龙的,回款先归施崇苏再交皇冠;黄有龙借钱是找施崇苏而非皇冠。蔡一凤自认债权主体是施崇苏,与其庭审主张自相矛盾。

法官释明:施崇苏无法独立发码,仅代表太阳城内部审批额度,债务名义归属太阳城,内部账户 BB2 登记在施崇苏名下仅为内部记账,不代表施崇苏是对外债权人。

4、蔡一凤庭审证词前后矛盾

交叉盘问时蔡一凤先称同时代表自己、林瑞美、施崇苏,法庭指出与其诉状不符后,才改口仅代理二人,自相矛盾,可信度受损。

5、起诉前多年沟通从未提及利息债权,诉求事后编造

2019年2月蔡一凤与周海恩微信沟通支票事宜,仅追讨别墅500万差额,明确表示“不跟对方核对皇冠、太阳城赌债账目”,完全未提及6000万澳元赌债、24%逾期利息,也未主张支票是为自身债权担保。

2019年3月蔡一凤送达传票给周海恩,仍只主张5500万借款+500万房款合计6000万,完全不提利息。

唯一一次索要利息是2019年7月录音通话,仅要求付近两年利息,而非2015年起全部逾期利息,蔡一凤无法合理解释多年不作为。

2017年9月蔡一凤微信提及中介可分利息,仅指太阳城从皇冠获得的利息分成,并非黄有龙需向蔡一凤付息;文中“马粮还利”仅指给客人的佣金返点,与逾期利息无关。

6、2016年1月2日四方对账会议完全未核算利息

周焯华、太阳城员工、蔡一凤、黄有龙共同核对全部往来款项,是厘清债权债务的最佳时机,蔡一凤全程未提出任何逾期利息计算、未主张自身独立债权。蔡一凤辩解“怕周焯华知晓利润”不被采信:周焯华事前已知晓蔡一凤与施崇苏可分巨额佣金,双方账目公开核对,蔡一凤完全可私下单独与黄有龙核算利息,却未采取任何行动。法官认定:2016年蔡一凤尚未编造“个人信贷协议、收取利息”的说法,该主张是事后追加。

7、太阳城书面文件直接证明自身是唯一债权人

2019年8月8日太阳城致黄有龙函件:确认蔡一凤仅为交易代理人,黄有龙2015年付给蔡一凤的1.53亿港元(含别墅定金1000万)均视作偿还太阳城赌债;三张支票是太阳城债权担保。

2019年9月17日太阳城出具免责契据,全额免除黄有龙赌债。周焯华作为成熟商人,不会随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法律文件;蔡一凤指控周焯华伪造证据无任何佐证,法庭不予采信。

8、蔡一凤收款仅为代收,需向太阳城对账结算

黄有龙2015年付给蔡一凤合计1.53亿港元,蔡一凤仅为代收代理人,必须与太阳城结算。2016年对账显示,扣除蔡一凤与施崇苏可留存1.139 亿佣金利润后,蔡一凤仍需向太阳城补缴3910万港元;蔡一凤无法提供任何转账凭证证明其向林瑞美、施崇苏转交1.43亿,单纯口头陈述不被采信。

这里的信息实在让人“惊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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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截屏自判决书P50~51

真正赚钱的是蔡一凤和施崇苏。上图的脚注58如是说:3910万港元的核算逻辑如下——各方确认黄有龙在赌场产生的全部赌损折算总额为3.339 亿港元,太阳城需向澳洲皇冠支付的筹码结算款为2.2亿港元。用3.339亿港元减去2.2亿港元,差额为1.139亿港元。各方无争议的事实是,蔡一凤彼时已从黄有龙手中收取1.53亿港元。用1.53亿港元扣除前述1.139亿港元分成,最终净额3910万港元,即为蔡一凤需要支付给太阳城的款项。

由此可见太阳城在该笔赌贷业务中并无利润,这也对应周焯华在会议中所述自己分文未赚、连手续费都没有,其仅负责收回欠款并全额转交皇冠。案涉赌贷业务产生的全部收益1.139亿港元,均归蔡一凤与施崇苏二人共有,二人属于业务合作搭档。

9、别墅交易约定印证蔡一凤只是代太阳城收款

蔡一凤微信写明“拿别墅抵偿黄有龙对外欠款,我出钱帮他还款”,欠款对象是太阳城,而非蔡一凤自身。若黄有龙支付了别墅7000万港元,那么该7000万全额应该计入黄有龙对太阳城的还款总额(显然最终只支付了1000万首付)。

10、放款前微信沟通仅代表中介身份

2015年初蔡一凤告知黄有龙4000万澳元额度、三个月还款、月息两分,但沟通身份是皇冠/太阳城中介,“我方担保” 指代太阳城向皇冠兜底;还款交付蔡一凤仅为代收路径,不能创设蔡一凤的个人债权。

香港民事诉讼规则规定,当事人交替主张两种互斥主观意图(自己独立签约 / 代理他人签约)必须有合理事实基础;因蔡一凤本人清楚签约时主观意图,无法同时存在两种相反内心意思,所以蔡一凤一方作为施崇苏、林瑞美未披露代理人签约的备选诉请,在程序上不成立。证据也很清楚,多段2019年录音通话显示,施崇苏明确表示蔡一凤并未出借资金,无权起诉黄有龙;赌债与自己无关、自己仅分得佣金,不参与后续追讨,甚至不清楚黄有龙是否还清赌债。施崇苏全程未出庭作证支持原告,足以证明其不认可自身为债权本人。

即便内部约定投资人承担风险,实际交易中太阳城全程直接对接黄有龙收款、出具免责文件,未向林瑞美、施崇苏追责,双方行为完全未按内部协议执行,内部约定不能对抗黄有龙。

最终判决是:驳回蔡一凤对周海恩、黄有龙全部诉讼请求;不处理周海恩针对三张支票的反诉(支票早已过期,法院已有事实认定,无额外救济必要);讼费按败诉方承担原则,出具暂准判令:蔡一凤承担两名被告全部诉讼费用,双方无法协商则交由评税,准许两名大律师收费证明。

普通人常识是,债务全部还清,那么担保物/担保支票自动失效,不能再拿支票要钱。但蔡一凤的逻辑是,拆分“本金”和“利息”两个独立债权,本金结清≠利息债务消灭,利息是独立债权,她有权单独追巨额利息。吃瓜群众不得不瞠目结舌赞叹,多么吸血鬼属性。

黄有龙一方完全相反的核心抗辩,也是法官采信的观点,集中在四点。

一、基础借贷合同根本不存在

不存在蔡一凤和黄有龙个人之间的借贷,真正债权人为太阳城,蔡只是代收中介,她本身没有任何利息请求权,不存在所谓 “独立利息债权”。

二、支票担保对象是太阳城的赌债本金,不含所谓个人利息

三张支票是给太阳城的担保,当初交付蔡一凤附带严格条件,即上文提过的不能自行填收款人、必须转交太阳城保管、兑付前要提前通知两人。蔡私自填上自己名字去兑付,违反交付约定,本身无权持有、无权提示付款。

三、全部赌债(本金)已向太阳城结清,太阳城出具免责契据,全部主债务彻底终结,担保同步消灭。既然主债权(太阳城赌债)全部结清,作为担保的支票自然失效,周海恩无需承担任何票款责任。

四、票据对价抗辩(香港《汇票条例》第 27 条):蔡一凤没有为这三张支票付出任何有效对价,无权向出票人周海恩主张票款。

其实判决书一看,案情还是蛮清晰的。但很多媒体其实没有细读判决书,以为黄有龙了了的赌债只有6000万澳元,实则远远不止。综合判决书,黄有龙前前后后合计还款1.53+2.73017=4.26017亿港币。

四方对账是有明确记录的,那么黄有龙在皇冠赌场所产生的赌损折算金额是3.339亿港元(澳洲皇冠对大型叠码中介(太阳城)有大额流水返佣、筹码折扣,6000万澳元筹码对外账面是6000万澳元,但太阳城实际需要承担的现金成本更低,叠加行业流水返点后,整套业务综合结算盘子压缩至3.339亿港元,可以理解为赌场给中介大客户大额优惠,筹码票面不等于中介实际付出的现金成本。而且,第二笔2000万澳元筹码,直接用林瑞美、施崇苏未来可分得的叠码佣金抵扣发放,太阳城不需要额外向皇冠垫付对应现金筹码成本),还了4.26亿港元,资金成本27.59%。

叠码仔蔡一凤和施崇苏赚走1.139亿港元,太阳城要付给澳洲皇冠的刚性筹码成本是2.2亿港元。周焯华全程只做资金中转,这笔生意太阳城本身不赚一分钱,所有好处都归蔡一凤与施崇苏。

这份判决书还是应该广为传播,让更多人知道赌博和借贷的风险。跨境大额赌博极易滋生巨额赌债、复杂三角资金与担保纠纷,口头高息约定、第三方票据担保均存在巨大法律落空风险,最终投入的资金、房产、票据权益都可能全部损失,还会产生冗长高额诉讼成本。蔡一凤表示还要上诉。不得不说一个“狠”字。

虽然但是,谁能和赌徒、名媛讲道理啊!

相关人物中,周焯华于2024年7月3日被澳门终审法院裁定18年刑期与248.65亿港元的天价罚单,具体案情于网络可以检索到;已是新加坡籍的黄有龙和赵薇离婚,久居法国。不能讲道理,只能看结局。

是银子总会花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