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宗旺是古典名著《水浒传》中的人物,绰号“九尾龟”,梁山大聚义时,排第七十五位,上应地理星,负责监修山寨城垣。征方腊时战死于润州,追封义节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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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说。现实中陶宗旺是光州定城县的公司老板,不知为什么却与知县陈达结下了梁子,一直耿耿于怀。

话说北宋徽宗政和三年,那个中秋月圆之夜,定城县的街头巷尾还飘着月饼的甜香。陶宗旺却无心赏月,他扛着一台从汴京托人捎回来的DV机,悄悄摸进了知县陈达家对面的一座空置小楼。

这DV机在当时可是稀罕物,偌大个定城县,也就他陶宗旺舍得花这个钱——不是为了拍风景,是为了拍人。

他在二楼窗边架好机器,镜头对准了陈达家的朱漆大门。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只是这“约”的不是佳人,而是一拨又一拨提着大包小包的访客。有拎着青瓷坛子装“土酒”的,有夹着几条“贡烟”的,更有甚者,怀里鼓鼓囊囊,进门时四下张望,那揣着的分明就是厚实的信封。

陶宗旺的眼睛贴着取景器,手指就没离开过录制键……

那视频拍得可真真切切,什么人、什么时辰、拎的什么物件,连月光打在信封角上露出的红纸边儿都一清二楚。陶宗旺如获至宝,辗转托人把视频片段散了出去。

这一下,定城县乃至整个光州府都炸了锅,街头巷尾议论纷纷,茶馆里说书先生都不讲梁山好汉了,改讲“九尾龟拍官”。

知府秦明那几日如坐针毡,茶杯都摔了两只。他把公文往案几上一掷,拍着桌案道:“此事闹得沸沸扬扬,若不拿出个章程,如何向上头交代?”

说罢,连夜召集府班子成员闭门议事。

分管治安的副知府杨雄第一个开腔,此刻他脸色铁青,手指敲着桌面,咚咚作响,像敲在众人心坎上:“这种事要严厉打击!如果都像陶宗旺这样偷拍,我们还有什么私密?今日拍陈达,明日就能拍我等。今日他一个老板敢拍,明日老板们还不个个扛着机器到处蹲点?”

仿佛陶宗旺偷拍的不是陈达,而是他杨雄本人。

统制官韩滔一直没吭声,只管端着茶盏吹浮沫。待杨雄说完,他缓缓放下茶盏,声调不高,却透着浸骨的冷意:“要重判,杀一儆百,才能让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若此例一开,百姓人人效仿,官员们还怎么做事?整日提防镜头,政事谁来料理?依我看,这陶宗旺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秦明捋着三绺长须,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就按这个意思办。”

于是,陶宗旺被控涉黑,起诉书说他纠集闲散人员组成恶势力团伙,跟踪拍摄领导干部隐私。起诉意见书写得冠冕堂皇,引经据典,最后一句尤为醒目:陶宗旺破坏了政治生态,在定城县官场形成了谈“陶”色变的恐慌,其行可诛,其心可鄙。

话说回来,为何要抓陶宗旺?他究竟破坏了什么?

他破坏的,是一套心照不宣的“规矩”。官场之上,迎来送往,本有一套默契在里头。你送我一盒茶,我批你一张条;你敬我一杯酒,我许你一段路。大家各取所需,和和气气,这叫“懂得起”。

可陶宗旺的DV一架上,等于把这层窗户纸捅了个大窟窿。更可怕的是,他开了一个“坏头”,如果人人都学他,去偷拍官员的私密,那官员们还怎么“开展工作”?还有什么“私密”可言?谁还敢开门迎客?

这正如杨雄所言,陶宗旺犯的不是偷拍之罪,而是“规矩”之罪。他让官员们人人自危,寝食难安。若不重判,日后岂不是人人都敢在官员家门口架机器?那还得了!所以韩滔说的“杀一儆百”四个字,才是此案真正的关窍。

陶宗旺被抓,不是因为他的DV拍错了什么,而是因为他让某些人感到了害怕。而这份害怕,恰恰是那些人不愿被看见的东西,也是他们拼命要藏住的东西。

于是在定城县流传着这样一首打油诗:

中秋月下架DV,九尾龟儿拍得奇。

酒坛烟盒加信封,朱漆门前影迷离。

视频一出州府惊,秦明摔盏唤杨雄。

韩滔冷笑接话语:“重判方能儆效尤。”

于是罪名从天降,涉黑敲诈样样有。

起诉书里写得妙,“破坏生态”是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