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我每次重看都觉得胃里翻。
2012年5月底,加拿大蒙特利尔。
一栋公寓楼后巷的垃圾堆里,保洁员迈克看见一个灰色帆布行李箱,上了锁,爬满蛆。
他打开之后,立刻报了警。
箱子里是一个男人的躯干,头颅和四肢都没了 。
同一天下午,渥太华的保守党总部收到一个邮寄包裹。
前台秘书签收打开,恶臭扑鼻,箱子被血浸透,里面是一只人脚 。
没过多久,自由党总部和温哥华的两所学校也收到了类似包裹 。
死者叫林俊,湖北武汉人,33岁,康考迪亚大学计算机工程系留学生 。
他2011年才到加拿大,之前在微软北京工作过,课余在便利店打工。
雇主说他安静认真,朋友说他温和、爱猫、爱玩三国杀,怕妈妈担心,经常打电话回家报平安 。
凶手叫卢卡·罗科·马尼奥塔,那年29岁,本名埃里克·纽曼,多伦多出生。
以前拍低成本同性恋色情片,兼职脱衣舞和性工作者,2006年改了名,想当模特当明星,没成,第二年就申请破产 。
这人从2010年起就在网上传虐猫视频,把小猫塞进真空袋用吸尘器抽气活活憋死,还让蟒蛇吞活猫,全网引起公愤 。
一群美国、加拿大的网友自发组成"人肉小组",几千人熬夜追查,硬是从视频背景里一帧帧抠出了他的身份 。
可他们报警的时候,警察去敲门,人已经搬走了。
案发前18个月,英国记者亚历克斯·韦斯特就因为虐猫视频质问过马尼奥塔。
马尼奥塔回邮件说:"下次你收到的视频里,出现的会是人。"
这是检方手里最硬的证据之一,证明他早就在预谋 。
5月24号晚上9点,林俊还给朋友发过短信。
之后就没了消息。
监控显示,马尼奥塔到地铁站附近的麦当劳接他,两人进公寓时客客气气,没有亲密举动,林俊帮他开门,全程没有肢体接触 。
他朋友都不知道他认识这么个人,案发前12天林俊刚和前男友分手,关系还挺友好。
5月25号上午11点,马尼奥塔拎着箱子离开住所 。
6月他被国际刑警红色通缉,逃到法国,又转去德国柏林 。
这哥们6月4号在柏林一家网吧上网时被老板认出来。
老板借打扫的名义凑过去,看见他正在国际刑警网站上查自己的通缉令,转身就跑出去拦了巡逻车 。
下午1点37分,全副武装的警察冲进网吧,5分钟后他戴着手铐出来,先给了个假名,没撑住又说了句"好吧,你们逮住我了" 。
2014年庭审闹了大半年,80多天开庭,66个证人出庭,12人陪审团关起门来吵了8天 。
马尼奥塔承认"客观上杀了人",但坚称自己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不该负刑事责任 。
两边各请了精神科专家,吵得不可开交。
辩方说他2010年就停了精神分裂的药,杀人时陷在精神病状态,听得到玛丽莲·梦露在他脑子里说话 。
控方请的医生直接说,他不像偏执型妄想狂,很多表现是装出来的,他知道过滤信息、知道隐瞒医生,一个真精分不会这么机敏 。
陪审团最纠结的问题是:人格紊乱到底算不算病 。
法官放了一段马尼奥塔早年自己录的试镜视频,里面他把自己跟玛丽莲·梦露比,说"没有这副容貌这副身材我就没命了"。
陪审团看完就明白了,这人不是精分,是自恋狂、表演型人格,清醒得很 。
2014年12月23号,五项罪名全部成立:一级谋杀、辱尸、发布淫秽材料、刑事骚扰总理和国会议员、邮寄不雅物品 。
判终身监禁,25年内不得假释 。
这是加拿大最重的刑罚,因为没有死刑 。
林俊他爸一句英文法语都不会,在翻译帮助下从头到尾坐了80多天庭审 。
宣判后通过律师念声明,说对结果满意,但也挺遗憾。
"我本来想听到他忏悔和道歉,但他什么都没说。"
林俊妈妈后来接受加拿大国家电视台采访,说这件事动摇了她对加拿大的看法 。
我写完这段停了挺久。
马尼奥塔这人有病吗?有。但不是他想要的那种"精分免责"的病。
他病的是那个"我必须被全世界记住"的自恋。当不了明星,就当怪物。被骂、被通缉、被全网人肉,对他来说也是"出名",比默默无闻强。
他模仿《本能》里莎朗·斯通用冰锥杀人的桥段,连审讯室里翘腿抽烟的姿势都照电影学 。
一个连"曼尼"这个名字都是《本能》里配角名的人 ,说他不知道自己在干啥,谁信。
可林俊呢。
一个温和的、爱猫的、常给妈妈打电话的33岁留学生。
只是赴了一个不太熟的人的约,进去就再没出来。
遗体在蒙特利尔火化,妈妈连现场都没敢来,留在国内 。
这事最让我难受的不是马尼奥塔有多变态,是林俊那种"我没什么仇人,我好好做人"的普通人的命,在另一个人的"我想红想疯了"面前,轻得像张纸。
25年不得假释听着不短,可一个33岁的生命,本来就该好好活着,毕业、工作、谈恋爱、给妈妈打电话。
这些他全没了。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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