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某地一场婚礼现场,新郎带着接亲车队兴冲冲赶到新娘家,结果被五个伴娘堵在门外,每人要999块红包才给开门。新郎觉得太狠了,忍着火气朝门里喊了三遍新娘开门,可新娘稳坐不动,伴娘还在里面起哄“有本事你走啊”。新郎当场转身挥手,一整排婚车呼啦啦全走了,剩新娘穿着婚纱坐在床上哭花了妆。
一、要999开门红包,不给别想进
新郎跟新娘谈了两年多,彩礼三金早都谈妥了。婚礼当天凌晨天没亮,新郎就带着婚车队往新娘家赶,结果到了门口,五个伴娘把门一锁,隔着门喊话:要进门可以,我们五个一人一个红包。新郎陪着笑说红包早就准备了好意头的数,先进门再说。伴娘油盐不进,每人至少999,少一分都不行。新郎越听越窝火,五个就是五千块,哪来的规矩这么要钱的?
二、连喊三遍开门,换来一句“别让我丢人”
新郎压着火气朝屋里喊新娘开门,希望她能懂点事,给出去的钱到头来还不是他们两口子的?连喊了三遍,屋里飘出来一句“今天我闺蜜都在,你别让我丢人”。旁边的伴娘还跟着拱火:“你敢走吗?”新郎一听这话,彻底心凉了,转身就走,对着婚车队一挥手:“走吧,这婚不接了!”一整车队掉头就走,屋里几个伴娘当场傻了眼。
三、新娘哭花妆后悔,新郎电话都不接
新娘坐在床上,早上五点就起来化的妆,眼泪哗哗往下掉,眼线晕得一塌糊涂。哭着给新郎打电话,人家直接不接。又找媒人去说和,新郎那边咬死了不肯回来。好好的婚礼就这么黄了。
法律分析:
第一,从民事法律关系来看,婚礼当天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法定的相互扶助或容忍义务。新娘及伴娘以堵门要红包作为履约前提,属于对婚礼流程的单方附加条件,新郎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
第二,彩礼、三金等婚前给付的财物,如果双方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新郎若决定彻底终止关系,可依法主张返还此前给付的彩礼款项。
第三,伴娘堵门索要红包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民事主体之间的自愿赠与范畴,不具有强制力。以阻碍婚礼进程为要挟手段,虽不构成刑法上的敲诈勒索,但有违公序良俗,超出民间习俗“讨彩头”的合理边界。
第四,从证据角度看,新娘“你别让我丢人”及伴娘“你敢走吗”等言语,虽不构成法律上的胁迫,但在情理层面反映出对新郎缺乏基本的尊重与体谅。法律虽不介入情感纠纷,但婚姻关系的缔结以双方自愿、平等、互敬为基础,一方在婚前即表现出对另一方感受的漠视,足以动摇这段关系的根基。
写在最后:这婚结得太憋屈,但新郎转身那一刻,干得漂亮。第一,堵门讨红包图个热闹可以理解,但五个伴娘每人999,摆明了坐地起价,这不是讨彩头,这是拿新郎当冤大头。第二,新娘坐在屋里听着丈夫连喊三遍,非但不开门,还让丈夫别让她丢人,在她心里闺蜜的面子比丈夫的尊严重要得多,这种拎不清的价值观,就算今天给了五千块进了门,以后的日子也好不了。第三,婚姻是两个人平等过日子,不是谁给谁立规矩。新郎挥挥手让车队走的那一刻,不是冲动,是死心。及时止损,比硬着头皮往火坑里跳强一万倍。
讨论话题:
1. 伴娘堵门要999红包才给开,你觉得这是习俗还是敲诈?
2. 新娘坐屋里不吭声,到底该不该为婚礼黄了担责?
3. 如果你是新郎,婚车队都走了,新娘哭着打电话你会回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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