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张双双
近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公开约谈安徽省桐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指出桐城市政府主导以农田质量改造提升为名违法开采砂石问题突出,面对面提出严肃批评,要求立行整改。
2022年12月,桐城市政府同意孔城镇政府编制的《农田质量改造提升方案》,采取地上弃渣与地下砂石换填方式开采地下粗砾石,开采后平整土地并改良土壤。督察发现,从方案实施以来,农田质量改造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却在一年内外运销售砂石近40万吨。孔城镇是当地农业大镇,如此大规模的开采销售,对农田的破坏程度不言自明。近40万吨砂石被运走,留下的不仅是满目疮痍的土地,更是对法律权威和政府公信力的严重侵蚀。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18亿亩耕地红线是不可逾越的底线。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开采矿产必须依法取得许可,这是法律的刚性约束。桐城市以“农田改造”为名规避矿政监管,以“土壤改良”为幌子掩盖商业开采,如此“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操作,实质上是在用政府公信力为违法行为背书,造成极其恶劣的示范效应。而当地监管部门对此视而不见、放任不管,这种失职渎职更让人难以接受。
事实上,桐城的案例并非孤例。近年来,在自然资源部集中公开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时常可见一些地方以设施农业、平整场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名义违法采矿,甚至一些企业持续多年违法采矿,严重破坏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这些乱象的背后,暴露出部分地区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由于监管不严造成的无序、无度,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作祟、政绩观扭曲等深层问题。当政府利用行政权力为违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不仅践踏了法律的严肃性,更严重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是法律的执行者和守护者,更要作表率、带好头。对党员干部来说,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推动落实。与此同时,必须把政府行为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纪检监察、司法、信访等各方面都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只有监督到位、问责到位,才能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后来者不敢越雷池半步。
此次国家督察机构公开约谈,是对桐城市的当头棒喝,也是对所有地方政府的警示。被破坏的农田必须恢复,违法所得的砂石收益必须追缴,相关责任人员必须严肃追究,该立案的立案、该查处的查处、该问责的问责,绝不能一笔带过。破除地方保护主义顽疾,才能真正守住耕地保护的红线、矿产资源的底线。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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