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鹭一边主动赔钱和解,一边给消费者扣敲诈的帽子,构成诽谤吗?

江苏扬州王先生买一箱银鹭花生牛奶,包装写着 100% 抽奖,最高能中 5 克黄金花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箱子内部印抽奖二维码,他拆开箱子扫码,系统提示二维码已经被提前核销,根本没法参与抽奖。

王先生正常投诉维权长达一个多月,厂家迟迟不出调查结果。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谈妥:银鹭对公转账赔付 10000 元,补偿维权耗费的时间精力。

7 月 27 日,王先生收到厦门银鹭官方账户转账,转账附言清清楚楚写着:客诉处理(王 * 敲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王先生当场联系厂家质问,对方回避解释,只说可以再加钱补偿。王先生随即报警。

媒体采访银鹭市场部负责人,出现两套矛盾说法:

1、内部已经定性王先生属于敲诈,厂家已经报警;理由是王先生持续网络发文、后续提出更高诉求。

2、被追问备注文字时改口:备注写敲诈,只是财务操作失误。

消费者王先生、银鹭公司双方均已报警;王先生要求银鹭公开道歉,不排除提起名誉权诉讼。

问一下,银鹭转账备注 “敲诈”,是否涉嫌名誉侵权?

我个人理解是构成名誉侵权的。

“敲诈” 是刑事罪名。只有公安侦查、法院判决之后,才能认定一个人构成敲诈。企业没有任何资格单方面给普通人贴上 “敲诈” 标签。

转账记录可以截图、转发、留存,客观上存在降低王先生社会评价的可能性。

银鹭方面可能主张,只有“只有双方看见”,所以免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个不成立,银行转账凭证属于永久留存的书面记录,随时可以向外展示。法律上不要求必须在全网公开辱骂才构成侵权。

王先生可主张银鹭删除不当备注记录、书面 / 公开赔礼道歉,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很多人担心,作为消费者去维权索赔,商家转头报警告我敲诈,怎么办?

首先,完整固定全部消费及沟通证据,购物凭证、产品照片视频、问题截图;所有微信聊天、通话全程录音;商家指控你敲诈的文字、转账记录全部截图备份,原始文件不要丢失。

与商家沟通索赔时,记住不要出现:

“不赔钱我就全网曝光、一直投诉搞垮你” 这类表述。

标准规范表达:因商品存在 XX 问题,依据消保法提出诉求;协商不成,我将通过市场监管、诉讼途径依法维权。

商家报警指控敲诈,不要恐慌

警方会区分民事消费纠纷和刑事敲诈。只要你有真实消费基础、没有胁迫行为,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刑事立案。

遇到商家私下在转账备注、聊天记录恶意抹黑你(敲诈、碰瓷等)

立刻报警备案;同步留存全部凭证,后续可以提起名誉权民事诉讼。

达成赔偿共识时,书面确认和解协议,写清楚款项性质、一次性了结纠纷,避免事后商家反悔、倒打一耙。

回到该案,企业遇到消费者维权,有异议可以走法律途径,但不能随意给普通人扣上犯罪标签。

听听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