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郭德纲在武汉演出京剧《济公活佛》时,即兴唱到《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把部分歌词改成了喜剧包袱。随后有人举报,认为他“篡改红歌”。
8月11日,武汉市文旅部门表示,相关演出虽然取得合法许可,但这一改编唱段没有体现在报备材料中,涉嫌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相关规定,已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这件事其实应该分成两层看。
第一层,很简单:没报备,该查就查。
营业性演出不是演员想唱什么就临时加什么。现行规定要求演出节目依法申报,实践中,临时变更已批准的演出曲目,同样需要履行相应手续。此前广州就出现过演唱会擅自变更曲目、因未报批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例。
郭德纲再有名,也不能因为一句“现场发挥”就自动获得规则豁免权。
该说明说明,该调查调查,如果最后查明确实属于未经报备擅自增加或者改变演出内容,那就按照规定处理。
这一点没有什么争议。
但是第二层,我觉得恰恰更值得说:
一首电影插曲,不必被过度解读。
《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当然有特殊的历史文化意义,它是电影《铁道游击队》的经典插曲,后来还入选过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歌曲名单。
尊重它,没有问题。
可尊重一首经典歌曲,与认为它的每一个字都绝对不能被喜剧化引用,是两回事。
更何况,从目前公开出来的内容看,郭德纲是在扮演济公的喜剧语境中,把歌词改成“紫禁城中静悄悄”之类,再加入一些明显属于济公式插科打诨的唱词。
你可以说这个“包袱”不好笑。
可以说改得俗。
甚至可以说,郭德纲这次艺术判断不高明。
但“不好笑”和“丑化”,中间隔着相当长的一段路。
中国喜剧如果连经典旋律都不能碰一下,电影歌曲不能戏仿,相声不能借歌词做包袱,演员每唱一句熟悉旋律之前都要反复斟酌,那最后培养出来的恐怕不是优秀的喜剧作品。
艺术本来就有引用、戏仿、改编和解构。
《西游记》被改过多少次?
孙悟空能谈恋爱,唐僧能唱流行歌,济公为什么不能临时唱两句电影插曲?
如果形成一种习惯:凡是年代久一点、传播广一点、具有革命历史背景的作品,只要被娱乐化使用,就先问一句“你是不是不尊重”,那么文艺创作最后会进入一个非常狭窄的境地。
大家不是研究怎么创作,而是在研究什么不能碰。
真正有生命力的经典,本来就应该经得住不同年代的人重新诠释。
一首歌如果只有摆在玻璃柜里才能保持庄严,那不是经典,是文物。
当然,也必须把话说回来。
郭德纲这次真正容易被抓住的,不是他唱了什么,而是程序上有没有把该报的内容报上去。
这其实很像开车。
你因为压实线被罚,就讨论压实线。
没必要顺便讨论这个司机是不是“缺乏道路安全意识”。
法律解决法律的问题,道德解决道德的问题,审美解决审美的问题。
如果把三个层面的问题混为一谈,一个普通的演出报备问题,就可能被放大成“红歌能不能改”“革命经典能不能戏谑”“演员政治立场有没有问题”这样的大讨论。
事情越说越大,事实反而越来越小。
郭德纲这些年确实争议不少。
他说话冲,同行恩怨也多。一个长期站在聚光灯中央的人,只要有程序上的漏洞,自然会受到格外关注。
这也是公众人物需要承担的成本。
你不能一边享受千万人的掌声,一边要求别人别盯着你的瑕疵。
所以这件事对郭德纲最实际的教训也很简单:
以后该报备的报备。
你的现场艺术可以天马行空,但主办方的手续最好别天马行空。
一张节目单、一份歌词文本,能解决的问题,就别最后弄成一场全国舆论大战。
但对围观者来说,也应该有另一点克制。
法律可以严谨,社会可以宽容。
经典可以尊重,不必供奉。
喜欢这首歌的人当然有权觉得郭德纲改得不好听、不合适;不喜欢他的表演,也完全可以不买票。
但如果每一个不好笑的“包袱”,最后都要升级成一个立场问题,那么我们最终得到的不会是一个更加庄重的文化环境。
只会得到一个越来越谨慎、越来越僵硬、越来越没人敢即兴发挥的舞台。
所以这件事其实很好处理。
程序上的问题,依法查清;艺术上的问题,让观众评价。
该罚多少钱,看法规。
好不好笑,看掌声。
至于一首电影插曲有没有被“冒犯”,不妨给艺术和公众都留一点正常的判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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