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法治大剧《重器》剧情发展到第11、12集,陈一众(黄景瑜)、余高远(蒋奇明饰演)、夏英杰(姜珮瑶饰演)都接到案子了。
陈一众的案子是商铺纠纷猥亵案,余高远的案子是官二代连环强奸案,夏英杰的案子是亡者归来案。
和后两起案件相比,商铺纠纷猥亵案在剧中案件发生的那个年代,其实更具有普遍性,更具有现实意义。
商铺纠纷猥亵案的施暴者是梁月敏、王有喜夫妇,受害者是田淑珍、孙荣夫妇。
梁月敏王有喜和田淑珍孙荣两家各开了一家小吃铺,田淑珍孙荣夫妇是后来者。田淑珍长得漂亮、待客热情,小吃铺经营得红红火火。
与田淑珍家相比,梁月敏家的铺子人头稀稀拉拉,客人们去田淑珍家吃饭,还顺带用了梁月敏家的板凳。
梁月敏身上一看就有一股泼妇劲,她当众指责田淑珍靠美色抢生意,自己打了田淑珍不说,还让王有喜当众扒光了田淑珍上身的衣服。
事后,田淑珍疯了,孙荣为了给她治病,家里的钱也花光了。
检察院立案后,梁月敏王有喜,尤其是梁月敏,根本就意识不到自己是犯罪,她把一切过错都推到田淑珍身上。
受害人竟然有罪,梁月敏把观众们都气坏了。
陈一众因为母亲曾经经历过类似遭遇(被当众骂破鞋,陈一众父亲在强迫下,还亲手给妻子挂上破鞋),他坚持对梁月敏王有喜重判。
田淑珍被扒光上衣时,全街人都在围观,男人们甚至还以看到她白花花的身体为乐,没有一个人出来制止的。
看客们的行为更让陈一众愤怒,他赌气说把这些人也一起起诉了。同事请他吃街上的东西,陈一众当场拒绝了。
商铺纠纷猥亵案剧中发生的时候,个体工商户才起步不久,大家头脑里对恶性竞争、对当众羞辱是犯罪,估计还没有什么概念。
除了街上的客人,梁月敏家原来在工地上的买卖,也被田淑珍孙荣抢走了。
孙荣在饭菜上是很用心的,送到工地上的饭菜,孙荣都是把香菜现切现加,以免提前放进去味道没了。
不过,孙荣除了在饭菜上用心外,他能抢到工地上的买卖,主要是他给了工地孙姓包工头现金好处。
梁月敏根本就不懂这些,买卖丢了,她除了找孙姓包工头纠缠外,其他什么也没有做。
《重器》剧中虽然没有呈现,但是,这个孙姓包工头,应该会隔三岔五到田淑珍的铺子里吃饭,顺带对田淑珍瞄上几眼。
梁月敏当众诽谤田淑珍,并且逼迫王有喜扒光田淑珍上身衣服,固然有罪,但是,田淑珍孙荣的竞争策略,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工地上的工人在工地上吃什么,自然是孙姓包工头说了算。孙姓包工头就是一个个体包工头,孙荣给他现金好处,自然算不上行贿受贿。
可是,假如孙姓包工头位置更高,并且不是个体的话,孙荣为了挤掉竞争对手,给孙送现金好处,就该另当别论了吧。
从陈一众坚决的态度,以及案件发生的时间、后果来看,梁月敏王有喜一审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估计是免不了的。
田淑珍刚到街上开店时,不但给梁月敏家送过礼物,还一口保证不抢梁月敏家的生意,梁月敏也相信了。
梁月敏说自己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都是田淑珍孙荣逼的。问题是,梁月敏完全可以学田淑珍,在饭菜质量和服务上下功夫,在其他方面也下些功夫,不一定非要用以上极其恶劣的手段。
从竞争的角度来说,梁月敏王有喜的头脑,的确没有跟上变化的年代。
对于田淑珍孙荣来说,他们做得多少也有点过头,假如他们给梁月敏家多少留点余地的话,事情后来或许也不会如此。
梁月敏这个角色,没有任何境界;田淑珍孙荣夫妇,格局也有些太小了。
对田淑珍孙荣来说,除了给梁月敏家留些余地外,两家一起干,让梁月敏王有喜给自己家打下手,应该也是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陈一众去街道调查时,街道的杜主任不但同情梁月敏,在她口中,田淑珍也的确招男人,也的确把梁月敏家逼到墙角了。
总之,商铺纠纷猥亵案背后,折射了剧中那个年代的很多东西,当市场突然到来的时候,人们除了转变观念外,除了投入竞争外,曾经的乡土情感和邻里情感,是不是该保留一些呢?竞争是不是该适当留有余地呢?
梁月敏由演员何苗饰演,王有喜由演员韩秋池饰演,孙荣由演员李晓川饰演。
梁月敏就是一个典型的无知、愚昧泼妇,她出场后的泼妇嘴脸,被何苗演绎得非常到位,更成功气到了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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