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长沙教育信息网公布《长沙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全市义务教育范围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分班均按此方案执行。长沙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使用统一开发的长沙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系统,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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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的部署要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坚持均衡原则。确保每个班级师资配备合理均衡、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比例和生源类型大体相当。
(二)坚持公开原则。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坚持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完全中学,不含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起始年级少于2个自然班的学校)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因身体原因确需特殊照顾的学生,由学生法定监护人申请(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经学校集体研究同意,可不纳入随机分班范围;多胞胎家庭可向学校申请捆绑分班。
三、实施安排
“阳光分班”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学校实施。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其他学校由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四、实施流程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各相关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区县(市)教育局要将“阳光分班”工作方案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科学配置师资。学校按照“结构合理、力量均衡”的原则,正式分班前组建起始年级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并在校内公示。因身体突发状况、离职等客观原因导致原公示教师无法到岗的,学校可做必要调整。
(三)严密组织分班。分班前,学校须对到校就读学生情况进行摸底,确保底数清晰、情况明确。秋季开学前,学校要按照随机确定学生、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分班时学校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责任督学、新生家长代表及媒体代表等现场监督,过程性资料要存档备查。对于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须按照“阳光分班”要求随机均衡到班。
长沙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使用统一开发的长沙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系统,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可自主选用该系统实施“阳光分班”。分班结束后,学校须第一时间将分班结果在校内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加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健全科学有序、公正透明的编班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严肃分班纪律。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严禁在分班过程中进行暗箱操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长沙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731-84899709,举报邮箱:jcjyc2006@126.com。各区县(市)教育局要设立并公布“阳光分班”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加大对“阳光分班”政策的宣传引导,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方法和程序,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公平。

来源:长沙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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