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圆,43岁,户籍南京栖霞区,现住南通,2021年11月在上海一个校友的公司里认识了张博,南通人,江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已婚。
两人互加微信,后来确定了恋爱关系,袁圆说自己离异,对方起初没提有家室,她从员工嘴里听到真相后提过分手,没分成。
2023年5月发现怀孕,张博说不要,袁圆坚持生,2024年1月龙凤胎落地,出生证父亲栏写了张博的名字,男方不认。
袁圆委托苏州一家机构做DNA鉴定,结论支持张博是生物学父亲,2025年1月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亲子关系。
一审的时候张博拒绝做司法鉴定,辩称受孕时间跟他无关,法院的逻辑很硬:你提不出反证,又拒绝配合鉴定,那就承担不利后果。
判了,亲子关系成立。
张博上诉,二审倒是申请了鉴定,但鉴定费不交,机构按退案处理,2026年7月南通中院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了,袁圆拿着判决书去南京栖霞区派出所办落户,窗口说:得孩子父亲本人到场签字。她打电话不接,微信拉黑,短信不回。
张博对着记者镜头说:“我认为这小孩究竟与我有没有关系或者有什么样的关系,现在还没有搞清楚,我没有办法表态。”孩子快三岁了,没户口,医保办不了,幼儿园报不上名。
到这里,法律层面的事其实已经走完了,剩下的就是一个行政登记的动作,可就是这个动作,卡死了。
我查了一下非婚生子女落户的规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就发过的意见,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就可以申请落户。
随父落户才需要亲子鉴定,随母落户,理论上不需要父亲到场签字。
那为什么非要父亲到场?我不在现场,不知道窗口具体援引的是哪一条内部口径。
可能就是出生证上有父亲名字,但父母没有婚姻关系,万一哪天男方跑来闹,说你们凭什么把我的名字挂到一个我没同意的户口本上,窗口经办人吃不消。
多要一份材料,多等一个人到场,对窗口来说是风险最小化的选择,至于那个孩子等不等得起,不在考核表里。
董事长他的回应很有意思,记者问他孩子落户的事,他说“我认为这小孩究竟与我有没有关系或者有什么样的关系,现在还没有搞清楚”。
法院两审都判了,他说没搞清楚,DNA咨询报告摆在那里,他说没搞清楚,二审自己申请了鉴定又不交钱,回头还是说没搞清楚。
我觉得这不是糊涂,是精,一个已婚的、有头有脸的企业法人,最怕的是什么?不是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那点钱对他未必伤筋动骨。
他怕的是“承认”这个动作带来的连锁反应,一旦配合落户,就等于在行政层面坐实了这两个孩子跟他姓张的有法律关系。
后面抚养费怎么算,将来的财产继承怎么处理,家里那位怎么交代,生意场上的名声怎么维护,每一笔都是账。
拖着,什么都不用面对,不配合落户,孩子上不了学,着急的是女方,女方扛不住了,说不定就放弃抚养权,或者接受一个极低的抚养费数字私了,这是一场消耗战,赌的是谁先撑不住。
但我认为,他算漏了一件事,法院判决书这东西,不是你不配合就能作废的。亲子关系确认了就是确认了,落户卡住了,抚养费的诉讼还在后面等着。
二审判决里法院对两人的婚外关系作了否定性评价,这个定性摆在那儿,他拖得越久,后面要面对的东西只会更难看。
说句难听的,这件事里两个成年人谁都不无辜,女方明知对方有家室还继续交往,怀孕后坚持生下龙凤胎,有自己的执念和考量。
男方婚内出轨,事后不认账,用拖延当武器,体面扫地,这些烂事,他们自己消化,旁人没什么好同情的。
可那两个孩子呢,快三岁了,姐姐和弟弟,出生证上有父亲的名字,法院判决书上有父亲的认定,但户口本上,他们只是两个“来历不明”的小孩。
没有医保,意味着一次肺炎就可能让母亲掏空积蓄,没有户口,意味着幼儿园的报名系统里连录入的资格都没有。
他们什么都没做错,只是被生下来了,然后被一个成年人当作谈判筹码,被另一个成年人的程序谨慎挡在门外。
在我看来,这件事真正该被追问的不是“婚外情对不对”,那太浅了。
该追问的是:当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经把一个事实钉死了,行政登记环节凭什么还能用“本人不到场”把它撬开一条缝?如果判决书都解决不了一个落户问题,那普通人打官司的意义在哪里。
我不是说窗口人员故意刁难,基层有基层的难处,系统是死的,流程是死的,经办人不敢自己拍板。
但恰恰因为这样,才需要上面给一个明确的、可操作的口径,法院判了亲子关系成立,户籍系统就应该有对应的核验通道,而不是让一个母亲拿着判决书去求一个拉黑她的人赏脸签字。
写到这儿,我脑子里一直挥不去一个画面:袁圆站在派出所窗口前,手里那两份判决书,纸都翻软了边。
法院替她把理说清了,可窗口那句“得他本人到场”,像一堵看不见的墙,把两个快三岁的孩子挡在了“正常生活”外面。
我一直觉得,看一个社会对弱者的态度,不看它怎么对待那些闹得凶、喊得响的人,要看它怎么对待那些连话都不会说、连系统都进不去的小孩。
龙凤胎有什么错?他们没选过自己的出生,没参与过大人那点烂事,却要替两个成年人的拉扯买单。
没户口,医保是空的,幼儿园报名表是填不了的,将来上学、出行,每一步都是坎,这些坎,本来不该他们来迈。
有人会说,谁让女方非要生,这话我听着刺耳,生不生是她的选择,她认,可孩子生下来了,法院也判了,剩下的就不该是一个母亲拿着判决书去求人赏脸签字的事。
判决书的分量,不该只在法庭里响,出了法院大门就变成一张纸。
我更想问的是:如果今天卡住的是袁圆,明天卡住的会不会是别人?一个生效判决都推不动的落户流程,问题到底出在男方太赖,还是出在窗口太死?
这两头,哪头先松口,孩子才能先喘上气,说到底,法律给了答案,执行却留了一道缝。这道缝里掉下去的,是最不该掉下去的人。
孩子快三岁了,等不起下一个三年。这事你怎么看是骂男方一句“缺德”就完了,还是觉得该有人给这条落户路开个口子?
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也顺手点个赞,让更多人看见这两个还没户口的孩子。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