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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顺延呢?

【案例】

【案例】

廖先生于2016年5月入职广东某玩具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16年5月16日开始,到2019年5月15日为止。2019年5月2日,廖先生假期外出旅游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当天住进医院治疗,其当天向公司报告了自己受伤情况并申请病假,但该公司对病假申请不置可否。

在2019年5月6日,该公司向廖先生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廖先生的劳动合同将于2019年5月15日期满,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廖先生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服公司决定,认为自己尚在医疗期,劳动合同应该自动延期医疗期满。为此,廖先生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仲裁机构裁决其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医疗期满。

【律师分析】

【律师分析】

这是一起因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五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我国《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由此可知,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期满后将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满为止。

因此在本案中,某玩具公司作为廖先生的用人单位,在廖先生于2019年5月2日外出旅游时发生交通事故,属于非因工负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廖先生的劳动合同在期满后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满时为止。然而该公司无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廖先生医疗期内就不再履行劳动合同,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因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廖先生的诉请,依法判决玩具公司与廖先生的劳动合同在期满后自动延续到廖先生的医疗期满为止。

【适用法条】

【适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公司应对】

【公司应对】

1、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在其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自动延续到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如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2、对于出现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 End ※

夏燕峰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仲裁员。夏燕峰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诉讼、仲裁审理及涉经济犯罪,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夏燕峰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