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剩菜剩饭直接喂猪违法”登上热搜,网友替农村养猪人捏了一把汗。
该热搜缘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该法典规定: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新法条对散养户的影响究竟几何?潮新闻记者采访了湖南农村散养户,答案与热搜上的担忧不大一样。
田芳(化名)家的猪舍旁,一方简易灶台支着一口深锅,锅里的剩饭剩菜混着红薯藤正咕嘟咕嘟翻滚。煮滚,拌上谷糠,就是家里两头猪的吃食。
田芳说,这两头猪是打算过年杀了自家吃的。
养猪最多的时候,田芳家养过十余头猪。那会儿每天下午去县城拉餐馆泔水,回来后简单过滤,混着红薯藤一起煮,煮滚再拌上猪饲料或谷糠一起喂。
如今猪少了,县城的泔水用不着拉了。剩饭不够时,亲戚家把自家的剩菜倒过来,“都知道我家有几头猪,所以都直接倒给我家,大家也不想浪费。”
这口锅煮出来的猪食,顺带还喂了家里的鸡鸭。
顾大爷(化名)家端午杀了两头猪,亲友齐聚分了个干净,眼下又抓回三头猪仔。他的喂法和田芳家如出一辙:菜叶红薯藤剁碎,掺上剩饭剩菜煮滚,拌谷糠,鸡鸭同吃。
对新法条,村里人的反应几乎一样:对农村散养户,“没什么影响”。
没影响,是因为这条禁令算不得新规。200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就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2022年修订后这条规定继续保留。算下来,它在法律文本上已经存在约二十年。
散养户“无感”一半是因为禁令早已落地,另一半是因为他们的做法本来就不在禁止之列。高温蒸煮,本来就是无害化处理里最基础的一种。
法律写在纸上的标准,和乡土里煮了半辈子的老规矩,在这里碰上了头。
实行多年的老法规为什么当下还会进入新法典?
湖南春鸿律师事务所律师邝友程指出,对于养殖户而言,无论从哪个角度理解,将未经处理的剩饭剩菜直接喂猪均属违法。
他表示,两部法律的并行适用,实际上堵死了任何潜在的规避空间。过去可能存在的“未高温处理但非来自餐馆食堂”或“非规模养殖场”等模糊地带,在《生态环境法典》的“厨余垃圾”和“无害化处理”等更宽泛、更严格的概念下,变得清晰明确。这意味着,任何未经专业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如高温发酵、生物转化等)的餐厨废弃物,都不能再作为饲料。
此外在执法层面,处罚依据也更加明确,为环保部门直接执法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武器,无需再转介适用其他法规。
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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