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5日电 浙江省将建立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依托立法基层联系点直接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立法项目与有专业特长的人大代表直接挂钩,让法律法规更“接地气”。

5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联合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会议公布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综合运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传媒技术,拓宽立法公开渠道,引导和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

同时,建立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制度,将立法项目与部分代表直接挂钩,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所在专业、领域的优势和特长。建立代表立法调查员制度,选择部分工作在农村、社区、企业的基层代表,作为基层群众立法呼声的收集者、传递者。

浙江省副省长黄旭明表示,立法工作不能只是良好愿望的表达,而是要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应合理设置体例、规定内容,有几条就规定几条,重在管用,重在回应民众、社会关切,尤其要防止贪大求全,华而不实。法规草案起草、审核等全过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严防新设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防违法增加公民义务或者限制权利的内容,严防部门利益法制化,切实管好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放活市场这只‘无形之手’。”黄旭明说。(完)

作者: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