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包括《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内的6个文件。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这意味着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将改变以往与职务挂钩的局面,多了一条晋升通道,以后即使不当“官”通过职级晋升也能取得相应职务的薪酬待遇。

竹立家说,按照目前的规划来看,这项制度在明年底就会在全国铺开,同时伴随这次公务员制度改革,或将修改《公务员法》以及对公务员薪酬结构进行调整,使之更加透明。

500万基层公务员将受益

《意见》明确指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那么县以下包括哪些公务员群体?

有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为717.1万人。县级以下工作的政府机关公务员数量占比超70%。也就是说有超过500万人将直接受到“薪政”影响。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在县级机关只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县政协主席这四套班子的一把手等少数几人为县处级,县级各委办局则为乡科级。此外绝大多数公务员是在科员、办事员两个级别之间,晋升空间极为有限。

据2008年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而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这意味着,从办事员到“正科”,正常的话至少需要8年时间。

有过基层挂职经历的竹立家表示,事实上大多数基层公务员都没有机会升迁到副科级以上,缺乏升迁机会是基层公务员群体的最大问题。

“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薪资待遇”

“目前现行的公务员体制中,职务决定了待遇。”竹立家说,基层公务员晋升渠道少,速度慢。如果职务与职级不并行,有些乡镇的基层公务员一辈子可能连科长都当不上,当不上领导的话,基本的薪酬就上不去。这就影响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

竹立家说:“职务与职级并行后,一个普通的基层公务员,按照工作年限和考核标准提高职级,就可以相应地增长工资,解决一直以来的工资偏低问题。”

竹立家说,如果公务员的工资待遇跟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称,长期持续,就会导致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受到打击,基层公共服务也会大打折扣。

竹立家认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而且,还将有效消除基层公务员中的“官本位”现象,“比如说一个科员,提不了科长就不能加薪,所以他只能努力往上升。”

竹立家说,《意见》推行之后,这种情况就会发生改变,“现在只要工作到一定年限靠绩效考核也可以加薪,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即使不当处长,只要职级在增长,那么工资也会增长,就是说,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薪资待遇,多了一条晋升通道”。

正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明年施行《公务员法》或进行修改

对于此轮公务员制度改革,在今年年初,中组部、人社部就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明确提出,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5省份开展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工作。

竹立家说,按照目前的规划来看,这项制度在明年底就会在全国铺开,“一项好的措施不可能拖上很久,从明年开始全国各地应该陆续开始着手准备实施。”

竹立家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虽然公务员的人数不会增加,但是拿相应薪酬待遇的人会增加,财政支出会增加,所以国家财政在转移支付等问题上要加大力度。

伴随着公务员制度的调整,竹立家认为《公务员法》也应该进行相应的修改。

目前,《公务员法》仅针对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进行了明确划分,并未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划分作出明确规定。

“《公务员法》从2006年施行至今,中国社会在这十年中发生的变化是巨大的,中国经济上了一个很大的台阶,公共机构的工作性质发生了变化,《公务员法》也会随着这次改革做一些相应的条款上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