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企高管月收入降至8000元 官方称不会有离职潮

高管限薪

随着央企高管政策的执行,2015年,央企高管每月的收入降至8000元,随后上市公司银行高管相继出现离职情况,因限薪而导致的离职潮或正蔓延整个央企。

但是,一位参与政策讨论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在制订政策前,我们就已经调研,并预估,不会出现央企高管的离职潮。未来调研还会继续。”

由于年龄和适应能力以及市场需求不旺盛的影响,央企管理层离职潮暂时难以出现。

限薪阻碍留职意愿

“央企高管跳槽只是少数人的选择,在整个央企管理方面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一位参与央企高管限薪政策讨论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我们在政策制订之前曾经进行过调研。”

该人士透露,调研的结果之一是:“因为央企高管的年龄多数在60岁以上,而调研显示,40岁左右才是真正有心气、有能力去打拼的年纪,因此大部分央企高管还是愿意留任。”

今年1月1日起,被称为“限薪令”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首批改革将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

春节之后,一些银行系统的高管出现了人员流动。

据统计,包括中行、交行和建行在内的至少5名副行长级别的高管以工作调动为由离开了现有岗位。

此外,记者采访一位与资源行业相关的央企董事长,该企业名列限薪行列之内,当询问其收入状况,他直接表示:“现在央企负责人大家收入都差不多,每月8000元。”他同时表示,这与其之前的收入相差颇大。

当记者问及未来年底是否有奖金时,他表示:“业绩好的话,奖金应该会有。”

而问及8000元是否能够维持其日常消费时,该人士表示:“如果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的话,每个月护工或保姆的支出就需要5000元。”

当记者问其是否会选择离职或者跳槽时,该人士表示,现在年龄已经大了,正在等待退休。

目前多数副部级以上的央企负责人的退休年龄在63岁左右,而且多数负责人可以适时延长退休年龄。“我肯定到点就退。”该人士表示。

调研:央企高管已经过了跳槽的年龄

在前述参与政策讨论人士看来,银行高管离职只是少数人的选择,但是对于政策未来可能会造成长远影响:“政策执行之后也会进行调研。”

据了解,高管限薪政策由国资委、人社部、发改委等部委参与制订,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在政策制定前的调研中,还包括一项其他内容,其中有,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具有行政级别,一项调研内容是,企业负责人是否愿意放弃行政级别,变身体制外,获取更高的报酬。“99%的50岁以上的国企负责人都不愿意转变身份。”参与调研的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华能一位中层管理者也向记者表示,即便国有企业管理者即将降薪“但是,我们中的绝大部分人还是会留在企业”。

而留在企业一个主要原因,国资委的一位高层向记者阐释过:“凭我们的聪明才智,在社会上还是可以获得更高收入的,但是,我们心中还是觉得自己需要做一些事业,为社会做贡献,所以还是留在了这个岗位上。”

记者在国内一家大型人才招聘网站上进行搜索,关键词为“政府背景”。在搜索出的156个招聘有要求“政府背景”的岗位中显示,招聘岗位多数为副总、顾问等或多较低岗位级别。

同时这些岗位通常要求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其中一个政策研究岗位要求在55岁以下,甚至可以接受退休人员。主要领域集中在建筑工程和产品销售。

能力强但市场不接受

国际招聘资讯公司华德士根据对薪酬的调研显示:“对于国企负责人跳槽,需要给予其非常高的岗位,目前这样的市场需求的案子比较少。”华德士北京分公司副总监周璐璐表示。

“首先,年纪就是一个最大的障碍,对于外企而言,很少会招聘50岁以上的人才,因为50岁,在外企对应的岗位应该是‘老大’级别的了。”

周璐璐分析:“国企负责人的资历比较高,经验丰富,而外企能够提供的薪酬需要与其资历和经验相对应,这就要求薪酬较高。这样在行业内具有较高价值的高管,不到万不得已,外企是不会使用的。”

为了减少薪酬支出,通常情况下“外企会聘用顾问形式的兼职人员,因为外企进驻中国需要这样的人来指点迷津”。

而顾问能够拿到高薪还与行业有很大关系。“通常的顾问月薪酬只有1到2万元,除非是投资集团公司,才会出更高的价格。因为投资公司为了降低投资风险会找年纪和资历较深的人担任重要岗位。”

即便是40岁左右的央企或公务员跳槽到外资,周璐璐也认为存在较大风险。“个体的适应性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包括是否适应外企文化以及个人的体力状况。”

而更重要的是:“在外企,45岁以上,已经是可以雄踞一方、呼风唤雨的企业老大。对于一个年龄较大的国企高管或者公务员而言,已经很难适应这样的环境,而且外企对这种人的需求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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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消息网1月5日报道 外媒称,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正式实施,首批72家央企负责人降薪,其中包括中石油和中石化。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1月3日引述中国媒体报道,改革将涉及72家央企,具体调整范围将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由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19家金融、铁路等央企。

据悉,改革实施后,这些央企负责人的总收入将不超过其企业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8倍,且央企负责人须公开薪酬。

指引这一改革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于2014年11月公布,从2015年开始实施。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曾对新华社记者说:“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此番改革提及的央企负责人,是指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在中国,央企负责人往往具有双重身份,既有高管薪酬,也享受高官待遇。2013年中国沪深股市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平均薪酬水平为76.3万元,而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约是其两到三倍,与职工薪酬差距达到12倍。

据称,改革后的央企负责人薪酬结构将从基本年薪加绩效改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加任期激励收入。据报道,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按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两倍,而任期激励收入则不超过年薪总数的30%。

此外,中国媒体还报道称,改革实施后上市企业老总须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公开薪酬,这意味着央企负责人薪酬将不再神秘。

该消息在微博上引发众多网友评论。一些网友对改革措施表示赞赏。“这就对了!国企中意见最大的就是高管的收入太高,”有网友评论说。

也有网友对此持怀疑态度,说:“规则是人制定的,也是人打破的。希望说到做到,执法必严,不负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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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报告称应严控央企高管薪酬水平 定期公布薪酬情况

中新网北京9月19日电(记者 李金磊)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19日发布的《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4)》指出,目前部分央企高管薪酬水平偏高,2012年央企“一把手”平均年薪80万元,应加强控制央企高管薪酬水平和增长速度,并定期向社会披露高管薪酬水平、福利等情况。

报告称2012年央企“一把手”平均年薪80万元

日前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央企高管薪酬问题引发热议。

报告指出,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仍然偏高,与企业的规模、担负的责任、所取得的业绩等不相称。在薪酬结构上,仍然以即期现金激励为主,中长期激励不足。在管理上比较粗放,国有企业分类不到位,部分国有企业尚未纳入政府监管范围,职务消费管理、福利管理等仍然存在漏洞。

报告给出的数据显示, 2010年和2011年,国资委下属的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至70万元,2012年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一把手”的平均年薪是80万元。

为此,报告建议,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管理,加强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增长速度调控,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合理界定各类型央企高管薪酬水平 定期向社会披露

具体来看,报告提出,按照来源和身份不同,分类明确国企高管工资收入水平定位。对于市场公开招聘,作为职业经理人身份的高管,可参照同行业私人企业等的市场化薪酬水平,在明确工作职责和绩效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体制内任命或者委派,既是国企高管,又有行政级别的高管,应该更多参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等的一定倍数确定,以同级别公务员薪酬为下限,并且控制其总体收入水平。

报告呼吁,应建立公开透明的国企高管薪酬决定和形成机制,决定主体、决定因素、决定内容、兑现时间、决定结果等均需要公开透明,形成规范的决定机制。

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推行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信息披露制度,推动国有企业通过网站、公司年报等手段,定期向社会披露高管薪酬情况。可先试行向社会公开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政策和制度,待条件成熟时,再向社会公开更详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补充保险项目及福利等情况。(完)

(2014-09-19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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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26日电 日前习近平挂帅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四次会议,部署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境外华文媒体关注称,这是多年来央企高管薪酬调整的一次大动作。此轮改革顺应了习近平提出的“休想当官又发财”的要求,并促进社会公平。

薪资改革促社会公平

香港《明报》26日援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观点表示,央企高管薪酬作为社会公认的“金饭碗”和“福利高地”一直受质疑。李拓指,央企是属于体制内的,要求挣得更高可以辞官下海,当官别想发大财,想发财就别当官。

李拓表示,国企老总薪酬改革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如果央企老总与社会大众的差距过大,将会损害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也对经济发展不利 ,因为收入的两极分化会造成有效需求不足,大多数人的低收入不足以拉动经济,经济是需要靠消费来拉动,现在则是靠政府投资,这是不正常的现象。

香港《经济日报》26日评论表示,习近平表明要对国企高薪动刀,促国企减暴利、增上缴红利等改革势必续来,为社会谋公平。

台湾《联合报》26日报道称,大陆拟削减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薪资,是近年调整央企高层薪资最大动作。

香港《南华早报》引述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指出,以往改革阻力太大,反腐“打虎”树立的威信反而有助推进薪资改革。

破特权 断当官发财梦

香港《文汇报》26日文章称,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央企董事长属于组织部门任命的干部。”此轮改革顺应了习近平提出的“休想当官又发财”的要求,并要打破特权。

李锦认为,其实从央企改革最终架构看,实现两分开之后,才能理顺央企高管薪酬制度。

首先,国企应分类监管,把公益性国企和竞争性国企分开,公益性国企主要领导由政府任命。其次,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任命分开,董事长作为出资人代表,总经理则实行市场化选聘,薪酬市场化,且不再是政府官员。

势破垄断 促增上缴红利

香港《经济日报》刊文表示,若要纠正流弊,助推市场化改革,除减国企高薪外,还将需在两方面攻坚。

其一,打破垄断的暴利。在市场欠缺竞争下,服务与产品收费居高不下,尤其和民生息息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电讯等。

其二,促国企增上缴红利。中央去年底召开三中全会,已拍板将国企上缴红利增加。此除要避免国企截留大量利润外,更是要充实公共财政,以推动更多社会保障尤其养老,中央或加快此改革,借收入再分配惠民。

(2014-08-26 1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