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展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项目征集的公告

为彰显首都文化魅力、释放文化产业活力、促进文化消费的集中展示和宣传推介,北京市自2013年起每年开展“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现已成为全市文化消费领域的代表性品牌。2016年8月,以“惠文化·慧生活”为主题的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将正式启动。为进一步整合各界资源,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品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文化惠民、文化消费活动和项目,诚邀相关单位参与支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格

在北京、天津、河北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策划执行能力和服务资格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在其他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北京设立的经工商、税务等登记备案的合法分支机构,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亦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基本要求

凡申报参与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的活动、项目,需符合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合法性。活动、项目形式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审批手续齐备。

(二)导向性。活动、项目内容需符合主流价值取向,有利于促进文化消费发展,提高公众文化素养。

(三)关联性。活动、项目需兼具“文化”“惠民”“消费”三方面要素,符合本届惠民文化消费季“惠文化·慧生活”的活动主题,且实施时间在2016年8月-11月期间。

(四)可行性。活动、项目时间地点确定、组织架构完善、实施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能够按照既定时间有序开展。

三、相关政策及资源

经审核通过的活动、项目,将纳入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整体平台,进行统一冠名、加挂统一标识,开展统一管理。部分特色明显、效益突出的活动、项目,将获得宣传推广、配套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具体包括:

(一)授予“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优秀合作机构”称号,在申请文创专项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并向有关投资机构进行推荐。

(二)视活动开展情况酌情给予一定宣传支持,并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过平面、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以及户外大屏、楼宇广告等媒体渠道和推介手段,统一进行传播推广。

(三)将项目、活动信息,企业基本情况等列入《北京文化消费指南》等官方出版物,面向全市进行免费发放。

(四)与京交会、京港洽谈会、京澳洽谈会、京台文创展、深圳文博会、北京文博会等展览展会进行信息互换和资源共享。

(五)在政策解读、人才培训、考察学习等方面提供支持。

经审核未列入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整体方案的活动、项目,将被纳入北京文化消费项目储备库,通过适当途径进行推介,并协助进行完善和深化。

上述服务均为公益性质,不向活动、项目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程序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官方网站(www.bjwzb.gov.cn)下载相关资料模板。

(二)请申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18时前提交申报资料。纸质版资料提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1号楼1501办公室。电子申报资料发送邮箱:bjhmwhxfj2016@163.com。

(三)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并安排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

2.本公告由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更多关于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的最新信息,敬请关注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官方网站(www.bjwzb.gov.cn)。

联 系 人:市文资办产业促进处(市场开发处) 汪 卉 孙 盼

联系电话:62060541,62060583

电子邮箱:bjhmwhxfj2016@163.com

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