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把单车搬回家被判罪 是给使用者敲警钟

没有固定主人、在公共空间出没、露宿街头,这是共享单车的“命运”。但上海一辆摩拜单车却突然有了固定的家,它被一名韩姓男子搬回了住处,成为他的“私人物品”。日前,韩某被判定构成盗窃罪,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韩某的“惨痛代价”,让一些网友动了恻隐之心,很多人甚至觉得“罪不至此”。其实,韩某的行为被认定盗窃一点也不意外,共享单车造价不菲,并且属于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当然是盗窃,根本无须讨论。那么,如果不搬回家,放在小区停车场呢?

体验过网约单车的人都知道,这种现象相当普遍,有人摆在小区楼下,有人放在单位大院,总之有一万种方法让你找不着。这些任性行为使得找网约单车成了“寻宝游戏”——按照手机APP的定位,单车应该近在咫尺,但放眼四顾,就是看不见,找车“全靠运气”,而这也成了共享单车最大的槽点。

共享单车,共享是其最大的魅力。个人专属的单车很少24小时使用,但借助网约自助、随地租还、低价高频消费的形式,一辆单车每天可以服务很多人,利用率高、节约资源,也因此让更多人受益。但它的正常运行,除了硬件基础、互联网技术,还需要看得见、摸得着的“共享文明”。

当前很多人有一种“占坑”思维:不管自己用不用得上,反正先占了再说。说实话,把共享单车摆到只有自己知道的地方,一出门就能坐享便捷,确实很诱人,但是这种自私行为毫不利人、专门利己,哪里还是共享?如果你占、我占、很多人都占,那这种基于陌生人暂时转移物品使用权的经济模式,也就失去了意义。

单车停放也是一样。面对共享单车的到来,不少城管倍感压力。我曾遇到一位城管执法人员,他现在主要的任务就是将乱停放的共享单车搬到白线停放区内。想想看,这些单车重四五十斤,搬一辆是锻炼,搬多了就是“摧残”;并且当前单车停放区域越来越多,有人还是随手一放,给他人使用、给路人通行都造成不便。这就是缺乏共享精神、共享文明的体现。而站在法律的角度,市民在成为网约单车客户的时候就已经跟企业签订了一份契约,顾客对于网约车只有暂时的使用权,其使用、停放等必须遵守规则和约定,一旦“任性”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也很有可能触犯相关法规。

应该说,共享经济的发展过程,也是培育消费者学会共享的过程。而目前共享经济刚刚兴起,除了依赖市民自觉,制度和规则也就显得更为重要。网约单车企业都已推出了自己的信用机制,借助举报—扣分等形式对顾客行为进行限制。应该说,这种“家法”还远远不够,今后对于频繁或严重违规者,不妨建立“黑名单”制度,同时也要进一步鼓励市民举报,拿起法律武器,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现在韩某的故事给很多人敲响了警钟,而更多规则和制度设计还应该在路上。 (夏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