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一、政策简介

为阜新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二、申请条件

1.高龄老年人。具有阜新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2.失能老年人。具有阜新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至79周岁的残疾老年人和重病老年人。

(1)残疾老年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因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自理而需他人帮助,或因丧失认知能力日常生活必须有人照顾的残疾老年人。

(2)重病老年人。因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自理而需他人帮助,或因丧失认知能力日常生活必须有人照顾的重病老年人。

3.相关说明。养老服务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能兼得,以补贴标准高者为准。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不再列入养老服务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调整。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辽宁省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户)或辽宁省城镇(农村)居民低保边缘证(低收入家庭);

4.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病人员的病历;

5.《阜新市经济困难家庭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二份)

6.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委托证明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初办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

六、联系方式

阜新县民政局:0418-8823166

彰武县民政局:0418-6904256

海州区民政局:0418-2826095

细河区民政局:0418-3968606

太平区民政局:0418-6537629

新邱区民政局:0418-2692223

清河门区民政局:0418-6011137

阜新市民政局:0418-282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