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3月27日电 (记者覃心)日前,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会上介绍,近年来,气候复杂多变,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危害重,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广西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维护法治统一,推动解决广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避免、减轻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修订《条例》是必要的。

作为一部“小切口”立法,其广西特色可概括为四个“度”:战略高度、保障广度、响应速度和执行精度。

在战略高度上,主动服务国家所需、发挥广西所能的定位。明确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深度融合,实现从“传统防御”向“智慧防御”的跨越式升级;专门增设沿海地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完善北部湾气象观测站网,建立完善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接收播发设施;同时特别增设了与东盟国家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合作交流条款,推动气象灾害防御领域跨境跨区域协作。

在保障广度上,首次基于应用场景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护航现代产业发展格局。《条例》立足重点领域保障需求,靶向提出覆盖农业、林业、生态环境、交通、旅游、能源、海洋、城市管理等八大行业的防御措施,为壮美广西建设构筑起全方位、多场景的“气象保险”,切实做到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

在响应速度上,构建了直达末梢的全链条快速响应机制。确立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明确针对暴雨等重大灾害实施“递进式服务”,让预警信息随灾害演进持续细化为精准的行动指令。进一步整合防灾资源、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依法规范“五停”等强制措施,建立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承担基层传播法定职责,指定专人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手段,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户到人,真正打通应急响应“最后一公里”。

在执行精度上,解决了基层实操的难点痛点。《条例》注重衔接上位法,删繁就简,更具操作性。比如,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新增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目录管理制度,健全雷电灾害防御监管体系,细化上位法,明确列举六类禁止性行为,全面界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弄虚作假等情形,让从业者知红线、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