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来参与!“许昌好网民”评选活动,即日起开始啦!

各县、市、区委网信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驻许各单位,市属各新闻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大力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引导全市网民提升文明素养,推动网络正能量更加充沛、主旋律更加高昂。市委网信办联合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许昌好网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许昌好网民”评选活动即日起开始,至2022年2月28日结束。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

1.思想先进、正义感强,积极在网上发帖发文,传播正能量,抵制负能量,澄清谣言真相,表现突出,取得广泛社会影响和积极成效。

2.借助网络渠道,在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慈善公益等领域建功立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通过本职工作或情况举报等渠道,抵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网络不良信息,为营造安全健康网络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重要作用;或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专业技能,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引导广大网民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或积极协助有关方面消除网络安全问题和风险,发挥突出作用。

4.积极创作短视频、动漫或图文等内容积极、形式生动、质量较高的网络文化产品,在网上传播广泛,引导效果好。

5.在网上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文明上网理念、纠正不良用网行为,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增强网络素养,为净化网络环境、培养网民文明用网习惯作出突出贡献。

各县(市、区)推荐3—5名,市直单位及驻许单位推荐1—5名。

三、活动步骤

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发动推荐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16日)

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联合下发通知,并在各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市属网络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网上点赞阶段。(2022年1月17日至2月13日)

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的“许昌好网民”评选对象,市委网信办统一组织在《网信许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点赞活动。

第三阶段:评选宣传阶段。(2022年2月14日至2月28日)

结合第二阶段点赞情况并综合“许昌好网民”推荐对象的事迹,由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的评选组,对评选出的“许昌好网民”给予通报表扬,并组织在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风采展示。市属网络媒体开设“许昌好网民”专题展示好网民风采。新浪河南(微博)也将开设专题、制作宣传海报、微博热搜榜推荐,并提供全程新闻报道支持,扩大活动影响力和传播力。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个人免冠半身照片1张(照片清晰,非艺术照,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个人事迹简介500字以内。

各地各单位填报《许昌好网民推荐表》(电子版及扫描件),于2022年1月20日前发至邮箱 xcwlxc@163.com,文件注明“XXXX县(单位)许昌好网民推荐”。

注:《许昌好网民推荐表》在百度网盘下载

链接:

提取码:3690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许昌好网民”评选是我市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弘扬网上正能量、建设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该活动在网上思想引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要统筹协调。各地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做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网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要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利用网络资源优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让“争做许昌好网民”活动不断进入大众视野,扩大活动的辐射面、覆盖面。

联系人:刘婉琼2966388 18236806503

邮箱:xcwlxc@163.com

附件:《许昌好网民推荐表》

中共许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

化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总工会

共青团许昌市委员会

许昌市妇女联合会

许昌市教育局

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

2022年1月4日

附件

许昌好网民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1寸照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单位职务

联系方式

曾获主要

奖励

个人事迹

简介

推荐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免冠半身照片1张(非艺术照,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个人事迹简介500字以内。

来源:许昌市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