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柘城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群众来电反映自己在网上购买的药物,通过在真假鉴定图进行对比确认是假药,要求店铺进行赔偿,商家拒不处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

柘城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群众来电后,第一时间将工单交办至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诉求人沟通联系,按照诉求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进一步核查。经查,诉求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者为柘城县慈圣镇居民王某,其于2021年11月在柘城县畜牧局申请办理了《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地点是柘城县。王某利用该证件在浙江省宿迁市开一家网上兽药店,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兽药经营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王某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且不及时申请换发,证件应予注销。现已对王某的《兽药经营许可证》依规注销。

针对诉求人要求赔偿相关诉求,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表示,由于王某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开网店经营兽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版)第一章第三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之规定,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已建议诉求人向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解决。

柘城县12345热线坐席代表回访了诉求人,同时,告知诉求人后续如有其他问题反映,可再次致电,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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