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影响力和竞争力,充分展示医院形象标识,顺利迎接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建院100周年,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了专业设计团队根据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发展理念,精心设计了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徽,经院委会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并于即日起正式启用。

一、医院院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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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说明

LOGO整体以医疗行业特征“+”进行设计,简洁大气;以“+”进行变形,转化为一个象形的手,表达行业特点与医者之心,关爱呵护,寓意病人通过医务人员的精心护理治疗,恢复健康,手掌5指代表团结,又有数字5代表五院,整体又如飞鸟,代表医院积极向上,腾飞发展。

三、使用方法

新版院徽LOGO的元素构成简洁大方、寓意深刻,广泛运用于院内外宣传展示,能更好地表达新时代下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发展理念和文化特征,为社会形象传播注入新的精神内涵和发展活力,也将成为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聚力新起点、奋进新征程的新标志。

1、院徽是医院专有知识产权,院属各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并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拍摄、外传、转借或提供电子版本,不准随意涂改和变更。

2、院徽是公众和员工对其有效识别的依据,各科室在工作中涉及表现医院形象时,必须严格保证院徽视觉形象的完整统一,不得任意改动要素的尺寸、比例、色彩、组合结构关系等。

3、以下情况应当或可以使用院徽:

(1)以医院及各科室名义单独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和工作(工程)现场的布置及网页设计;

(2)以医院名义制作、下发、出版的各类标识牌、文件、资料、出版物和宣传品;

(3)院属各部门、各科室办公场所、重要公共场所;

(4)进行对外招投标、合作和开展相关工作等;

自新版院徽发布之日起,医院内外各类活动、场所、办公用品、宣传展示、文化传播等,均使用新版院徽;过渡期内,旧版院徽继续使用并逐步替换。

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