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客运车辆恢复运营的通知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县自2022年10月12日全城静默。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专班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0时起我县城乡公交、城际公交、长途班线、出租车等客运车辆有序恢复运营,运营期间营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实名制购票,乘车旅客应佩戴口罩,自觉落实体温检测、扫码、查验核酸证明、防疫登记等措施,拒不配合者一律不得乘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司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做好站场公共区域和车辆的消毒、通风和卫生清洁等防护措施,确保广大旅客健康安全出行。

虞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