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为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当日上午,永城法院在市人民广场开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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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刑庭和综合审判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标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全国生态日的由来和设立意义,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讲述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受案范围,并结合具体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及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切实增强了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随后,干警们来到雪枫沟两侧,拾捡道路上的垃圾,打捞河面上的塑料袋,以实际行动带动更多人护好一座城。过往行人纷纷为干警们的行动点赞,并表示将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建设好、保护好大美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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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普及了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环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永城法院将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同时利用巡回审判,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护航美丽永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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