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升全体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8月30日上午,永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观看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讲座视频学习会。

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实施好》为主题,围绕为什么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一次大的修改;《安全生产法》修改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内容有哪些;《安全生产法》修改后如何开展贯彻实施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具体解读了主体责任、责任追究、处罚力度等方面的内容。

《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现行的《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制定,经过2009年、2014年、2021年三次修订。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不仅大幅度提高了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也有力提升了企业违法成本,同时对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知法、用法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提升了参训人员依法治安和依法行政水平。下一步,永城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强化“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督促“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为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