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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民权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海燕到野岗镇孟庄村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审委会专职委员闫允峰,审委会委员、人和法庭庭长单良等参加。

黄海燕同志在讲话时表示,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乡村文明、社会文明的重要举措。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五零”创建工作落地生根,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使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义重大。因此,他希望广大群众从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入手,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懂法用法,自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活动中,省法院驻村第一书记卞亚峰,审委会委员、人和法庭庭长单良结合豫法阳光推送的“一条排水沟把我送上了被告席!”“无偿帮工期间出事故受伤,咋赔偿?”“四种情形,共同饮酒者要负法律责任!”等典型案例,从宏观的视角,用群众的语音,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殷切期望广大群众以典型案例为鉴,切莫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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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到宣传效果,更好地发挥宣传作用,法院干警在宣讲过程中还向群众发放了《民权县人民法院豫法阳光普法案例》宣传材料12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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