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明确的被告。但在实务案例中,经常会有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的情况,那么如果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应该如何起诉呢?

原告张某是供应饲料的商户,被告赵某是养猪专业户,长期需要大量猪饲料。2022年11月起至2023年4月期间,双方多次合作,经核算赵某欠张某饲料款14300元未支付。被告不支付货款,且张某与赵某之间是通过微信联系生意,直至起诉之日仅能提供赵某的电话,也不知道赵某的真实姓名、地址、年龄等其他身份信息,张某遂向巩义市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巩义法院调解员李晓红接到该案后,反复查看起诉书了解案件经过,通过打电话确认、发短信释明身份、寻找其他联系方式等途径,积极查找线索,才获取张某身份信息,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才了解到该案件的问题所在,原来今年养殖业生意大幅下滑,赵某又因病住院治疗,经济紧张以致没有支付货款。调解员李晓红对赵某释法明理,执意不还欠款,若被强制执行将会影响个人征信。经过调解员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2024年2月10日前支付8000元,于2024年5月1日前支付6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矛盾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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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巩义法院致力于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非诉调解机制,解决现有司法资源与群众司法需求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力争创造和谐社会。

作者:都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