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漯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23年以来,漯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特别是在主题教育期间扎实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领域“三重一防”为重点整治群众身边风腐问题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持续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漯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龙城超限检测站三中队原队长田占军、原副队长于海彬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费用问题。2023年4月,田占军违反规定,擅自安排于海彬违规收取货车车主费用,并利用职务便利,为转运货物提供便利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当月,田占军、于海彬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舞阳县孟寨镇魏寨村党支部书记魏发根索要危房改造户补助款及礼品问题。2011年至2020年,舞阳县孟寨镇魏寨村党支部书记魏发根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多次索要危房改造户危房补助款及礼品,以他人和自己的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2023年3月,魏发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郾城区农业农村局原执法大队二中队工作人员高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商谋利问题。2014年至2022年,郾城区农业农村局原执法大队二中队工作人员高洋,利用对乡镇农资经营店开展执法工作之便,先后多次从化肥代理商处购买化肥并向辖区内乡镇农资经营户推销售卖,从中获利。2023年7月,高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召陵区万金镇万金小学原校长李贺伟违规聘用校外人员问题。李贺伟在担任万金小学校长期间,作为主要负责人,未经集体研究,擅自聘用校外人员到校任职,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李贺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月,李贺伟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以上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有的索要“好处”甚至套取资金、有的违规经商与民争利、有的优亲厚友等,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宗旨意识淡薄、纪律意识不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认真对照自查,以担当作为擦亮党员干部清廉底色。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从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督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觉将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监督首责、协助职责,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从严处理,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